许多人对《创世记》中【各从其类】的【类】有不同的见解,【类】的希伯来原文是min,意思即原属的群类,并没有更详细的告诉我们这【类】指的是什么阶段的分类,而只让我们知道,物种之间的变化是有限的。每一种生物只能与自己的同类繁殖,不同的物种之间则不能。(1976 Henry Morris The Genesis Record)
当我们读到这【类】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单单限制在种(species)而已。在生物学中有一种生物分类法(Taxanomy),是生物学家用来将生物的物种归类的方法,除了最低的分阶“种”(species),还有“属”(genus)、“科” (family)、“目”(order)等等。《创世记》用的【类】可指任何可将不同生物分别的阶级,可能是不同“种”的生物,也可能是不同“属”的生物。因为两个同一“属”的生物,可能不同“种”,所以我们不能断言这两个生物是不同的。
因着人们对物种分类的进一步认识,神学家与科学家们对【各从其类】的看法也跟着改变,因为我们都不再死守着“进化论”一定是与“创造论”绝对对立的观念了。
无可否认,作者认为《圣经》中的“创造论”是完全并绝对的,神在创造各种生物时,必定是每一类都是独特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物种因着环境与竞争而发生了“微演化”(micro-evolution),这就是达尔文所研究的课题之重点。达尔文发现到,不同的岛上环境,导致啄木鸟之间的微妙差异,即有的鸟啄较扁长,有的则短而尖;有些鸟的羽毛较清爽,有的则很厚重,这些都能够让它们适应不一样的生活环境。然而,这并不代表这些啄木鸟变种了,它们仍是同一种鸟,它们之间还是可以互相交配。作者相信,只要把这些鸟儿都聚集在同一座岛上,若干年后(当然是非常多年后),它们又会发展回同一种的鸟啄或羽毛。
除了达尔文在加拉帕戈斯群岛(Galapos Islands)发现到的鸟啄之变化,其他“微演化”的例子,如公孔雀与母孔雀的羽毛色泽(公孔雀为了讨母孔雀的欢心,慢慢发展出艳丽的羽毛,从而增加其成功传种接代的机会)。因某些基因的变异(genetic mutation)使到这些生物能够在严苛的环境生存下来(即是“物竞天择”(natural selection)),并将这些变异传给下一代,慢慢的发展出不一样的特征,但这种特征并不会有太大的差异,物种之间还是可以互相交配而繁殖,只是这些基因上的变异能否传接下去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物竞天择”而导致的“微演化”是有目共睹的,但作者认为达尔文与一众支持进化论的学者从这个“微演化”之接跳到“越种进化”(macroevolution)为结论并大肆宣扬其为一理论,实在言之过早。
达尔文提出的进化论,其大意是一个物种能发展出足够的特征跨越原本的物种,并不再能互相交配,但从他们的外表上可推测出他们可能来自同一个祖先。其中一个达尔文提过最出名的例子,就是猴子演化成为人猿,再演化为人类,因为他们的肢体、繁殖、社交都很类似。然而,猴子不是有一天突然演化为人猿,再突然成为人类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大家应该听说:“噢!今天某处有一只人猿成功进化成人了,他的名字改为…),而是中间都有一个阶段,即有人猿的特征,同时又有人类的特征,这一个阶段,达尔文称之为“迷失的一环”(missing link/transitional form)。那个时候,达尔文与支持他的考古学家一直无法挖掘出这“迷失的一环”的化石,达尔文就坚持说,随着时间的过去与将来学者的努力,这“迷失的一环”一定能被发掘出来。然而数百年过去了,这一环并没有如他所预期的出现,而是留下更多的疑问给后代。
若进化论是正确的话,要填补的迷失之环就实在多不胜数,例如两栖类动物是如何从原本只能在水中呼吸的鱼类变得能在陆地上以潮湿的皮肤呼吸呢?有脊椎骨的鱼类又怎样从无脊椎骨的鱼类进化出来的呢?爬虫类怎么长出翅膀成为在空中飞的鸟儿呢?甚至一只原本是哺乳类的蝙蝠怎么长了一双翅膀能自由飞翔呢?这一切都只留了个偌大的问号给我们。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