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愿的条例
| 30:1 | 摩西晓谕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说、יְהוָֹה 主所吩咐的乃是这样。 |
| 30:2 | 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 |
| 30:3 | 女子年幼还在父家的时候、若向יְהוָֹה 主许愿要约束自己. |
| 30:4 | 他父亲也听见他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却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 |
| 30:5 | 但他父亲听见的日子、若不应承、他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就都不得为定.יְהוָֹה 主也必赦免他、因为他父亲不应承。 |
| 30:6 | 他若出了嫁、有愿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约束自己的冒失话. |
| 30:7 | 他丈夫听见的日子、却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 |
| 30:8 | 但他丈夫听见的日子、若不应承、就算废了他所许的愿和他出口约束自己的冒失话、יְהוָֹה 主也必赦免他。 |
| 30:9 |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所许的愿、就是他约束自己的话、都要为定。 |
| 30:10 | 他若在丈夫家里许了愿或起了誓、约束自己. |
| 30:11 | 丈夫听见却向他默默不言、也没有不应承、他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 |
| 30:12 | 丈夫听见的日子、若把这两样全废了、妇人口中所许的愿、或是约束自己的话、就都不得为定、因他丈夫已经把这两样废了.יְהוָֹה 主也必赦免他。 |
| 30:13 | 凡他所许的愿、和刻苦约束自己所起的誓、他丈夫可以坚定、也可以废去。 |
| 30:14 | 倘若他丈夫天天向他默默不言、就算是坚定他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因丈夫听见的日子向他默默不言、就使这两样坚定。 |
| 30:15 | 但他丈夫听见以后、若使这两样全废了、就要担当妇人的罪孽。 |
| 30:16 | 这是丈夫待妻子、父亲待女儿、女儿年幼还在父家、יְהוָֹה 主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
内容纲要【许愿和誓言的条例】
- 凡所许的愿和誓言不可食言(1~2节)
- 年幼女子所许的愿和誓言须经父亲应承(3~5节)
- 出嫁前女子所许的愿和誓言须经丈夫应承(6~8节)
- 寡妇或离婚妇人所许的愿和誓言由自己定准(9节)
- 出嫁前后女子所许的愿和誓言仍由丈夫定准(10~16节)
— 释经 —
许愿的条例
30:1 摩西晓谕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说:“יְהוָֹה 主所吩咐的乃是这样:
- 【首领】可能指以色列众支派的首领,就是族长(32:28;书14:1,21:1)。
- 【摩西晓谕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神的律法在这里向这些首领们颁布是特别的,因为过往的律法通常是向全体以色列会众颁布的。
30:2 人若向יְהוָֹה 主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
- 【许愿】
- 神特别向「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1节)颁布许愿的条例,而不是向祭司或利未人,因为这条例与即将到来的承受应许的争战有关。以色列人即将开始与米甸人争战(31:3)、与迦南人争战(32:17)。神百姓的争战是靠神争战,「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提到主——我们神的名」(诗20:7),所以在争战之前向神「许愿或起誓」是常见的事情(21:2;士11:30-31)。因此,神此时清楚地颁布许愿的条例,免得百姓因着随意「许愿或起誓」而出现破口。
- 人遇到危急,会许愿向神求助;《圣经》中有许多许愿的例子(例如创28:20~22;士11:30~31;结18:18等)。但一旦神听了人的呼求,危急过去,很可能忘却当日许的愿。
- 许愿是为了期待神的恩典,并为讨神喜悦,使自己灵命成熟,自愿许愿献上自己和家畜、土地、房屋。有时也为了达成某种目的献上自己(利27:1-25)。
- 【约束】多指消极的一面,如禁食等约束自己的行为(比较撒上14:24;诗132:2-5)。
- 【食言】
- 原文chalal dabar的字面意思是“不可以冒犯他的话”或“不可以使他的话成俗”。换言之,一个人向神许愿的话是神圣的,而一切还愿的祭都是献给神的。所以,许愿的话是向神的一种应许,许愿者不可以轻率待之,或反悔,或忽视。否则是一种亵渎神的行为。
- 此外,《圣经》又认为许愿或祝福的话一旦出了口,就有它自己的能力,人不能够随意收回(比较创27:37;士11:35-36),所以,《和合本》这里作“食言”是合宜的。
- 真正敬畏神的人,不但要绝对地接受神的话,也要绝对地履行自己向神所说的话,「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口是心非的人可以自欺欺人,但却不能逃过神的鉴察,因此,我们向神怎样说,就应当怎样在神面前活:「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7)。

30:3 女子年幼还在父家的时候,若向יְהוָֹה 主许愿要约束自己,
- 【女子年幼】“年幼”的原文naur,可以指婴儿至少妇之间的任何年龄(比较士19:3;伯31:18)。但后来犹太人的传统认为,这“年幼的女子”指进入了妇女阶段第一步的少女,她已经脱离了孩子阶段,但未完全成熟,年龄在12岁以下。

30:4 她父亲也听见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却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
30:5 但她父亲听见的日子,若不应承,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就都不得为定。יְהוָֹה 主也必赦免她,因为她父亲不应承。
- 【不应承】原文nu的意思比这里的翻译更强烈,有“禁止”的意思。
- 【若不应承】在神的百姓中间,父亲是家中属灵的头,要在神面前为全家的属灵光景承担起责任。因此,若父亲「不应承」未出嫁的女儿的许愿,她就不应当坚持,即使是为了「向主许愿」这样「属灵」的理由而不顺服,神也不悦纳,因为这实际上是用向神许愿的方式来「废了神的诫命」(太15:6)。人若「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壹4:20);同样,人若不肯顺服看得见的地上的父亲,怎么能顺服看不见的天父呢?
- 【赦免】原文salach的基本意思是“从一个约束及其后果中被释放出来”。
- 【主也必赦免她】许愿而不还愿是犯罪的行为,神必追讨(申23:21-22)。但一个父亲可以取消自己还未出嫁之女儿向神所许的愿。如果她的父亲取消了该愿后,她犯了自己所许的愿,则神也不会惩罚她。
30:6 她若出了嫁,有愿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约束自己的冒失话,
- 【她若出了嫁】原文hayah ish的字面意思是“如果她是属于一个男子”,就是她已经有未婚夫,快要出嫁的意思(比较太1:18),或她已经出了嫁。但这女子在成婚之前已经许了愿。那么,她成婚之后的丈夫有权取消她所许的愿。这样,纵使该女子婚前在她父亲家里所许的愿有了父亲的首肯,她的丈夫仍然可以取消该愿。
- 【口中出了约束自己的冒失话】原文的字面意思是“她嘴唇的轻率应许”(箴20:25;传5:2;比较诗15:4)。
30:7 她丈夫听见的日子,却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
30:8 但她丈夫听见的日子,若不应承,就算废了她所许的愿和她出口约束自己的冒失话,יְהוָֹה 主也必赦免她。
- 【若不应承】在神的百姓中间,丈夫是家中属灵的头(林前11:3),要在神面前为全家的属灵光景承担起责任。因此,若丈夫「不应承」妻子的许愿,她就不应当坚持,即使是为了「向主许愿」这样「属灵」的理由而不顺服,神也不悦纳,因为这实际上是用人的热心来对抗神所设立的次序(弗五23)。人若不肯顺服自己在地上的丈夫,怎么能顺服在天上的丈夫基督呢(启21:2)?
30:9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所许的愿,就是她约束自己的话,都要为定。
- 【本节】寡妇或被休的妇人,可以回到她的父家接受照顾(利22:13),或由她自己的儿子照顾。但这样情况下的妇人是自主的,需要负责自己所许的愿。她的父亲或儿子皆无权取消她所许的愿。
30:10 她若在丈夫家里许了愿或起了誓约束自己,
30:11 丈夫听见却向她默默不言,也没有不应承,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
30:12 丈夫听见的日子,若把这两样全废了,妇人口中所许的愿或是约束自己的话,就都不得为定,因她丈夫已经把这两样废了;יְהוָֹה 主也必赦免她。
30:13 凡她所许的愿和刻苦约束自己所起的誓,她丈夫可以坚定,也可以废去。
- 【刻苦自己】通常指禁食,也可以指任何其他禁制自己的行动(本节29:7;利16:29;诗35:13;赛58:3-5)。
30:14 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就算是坚定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因丈夫听见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就使这两样坚定;
- 【天天】原文mî·yō·wm ’el- yō·wm是“当天”的意思(30:5,比较结4:10-11)。换言之,女子的丈夫听闻他的妻子所许的愿之后,当天不表达意见,该丈夫就被认为是首肯了妻子所许的愿。如果该愿不还,那就是丈夫的责任,不是妻子的责任(比较撒上1:11、23)。
30:15 但她丈夫听见以后,若使这两样全废了,就要担当妇人的罪孽。”
- 【就要担当妇人的罪孽】神给丈夫权柄「废了」妻子在神面前的「冒失话」,这是对妻子的属灵保护。神也给丈夫权柄「废了」妻子出嫁前在父家「所许的愿」,是要维持全家的同心。即使丈夫的决定不对,神也会自己向承担属灵责任的丈夫追讨,并且「赦免」妻子,不需要妻子凭着血气坚持己见。因此,这个条例对妻子是属灵的保护,而不是限制自由的辖制;对丈夫却是需要谨慎掂量的责任,而不是随意滥用的权力。
30:16 这是丈夫待妻子,父亲待女儿,女儿年幼还在父家,יְהוָֹה 主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 【本章】
- 「凡以色列中从20岁以外」(26:2)的男人即将开始争战,而留守家中的妻子会为丈夫的平安许愿、女儿会为父亲的得胜许愿(32:17),一同付上代价,仰望为他们争战的神(申3:22)。在承受应许的属灵争战里,并没有前方和后方之分,前方的争战和后方的许愿都是一场属灵的争战。
- 这里列出5种确定的愿,是须要向神偿还的:
- 男子许的愿是确定的((2节)的「人」乃指男人)。
- 未婚女子得父亲许可而起的愿是确定的(3-5);父亲默默不言,就相等于默许。若她的父亲不同意,她的愿便作 。
- 女子婚前所立之愿,若得丈夫默许,便算确定(6-8);若丈夫不许可,女子在出嫁前起的愿便作废。
- 寡妇或离婚妇人许的愿是确定的 (9)。 这类女性通常与父亲 (利22:13) 或儿子同住, 但起愿无须得到他们的同意,因为她不像未婚少女要听从父亲,也没有丈夫要替她作主,所以她立的愿便是确定的。
- 女子婚后起的愿,若得丈夫默许便算确定 (10-15); 丈夫若不同意,妻子起的愿便作废;丈夫默默不言便等于默许,日后不得改变初衷,否则要担当妻子的罪(15)。
- 以上条例强调儿子须顺服父母、妻子须顺服丈夫,向神起愿也不得违反这层次。这与新约的教训原则上是一致的(参弗5:22; 6:1; 西3: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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