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细耳人的条例
| 6:1 | יְהוָֹה 主对摩西说、 |
| 6:2 |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下同〕、要离俗归יְהוָֹה 主. |
| 6:3 | 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甚么清酒浓酒作的醋、不可喝甚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 |
| 6:4 | 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作的物、都不可吃。 |
| 6:5 | 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יְהוָֹה 主的日子满了。 |
| 6:6 | 在他离俗归יְהוָֹה 主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 |
| 6:7 |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 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 |
| 6:8 | 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יְהוָֹה 主为圣。 |
| 6:9 |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第七日、得洁净的时候剃头。 |
| 6:10 | 第八日、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
| 6:11 |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赎那因死尸而有的罪、并要当日使他的头成为圣洁。 |
| 6:12 | 他要另选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因为他在离俗之间被玷污了。 |
| 6:13 | 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乃有这条例.人要领他到会幕门口. |
| 6:14 | 他要将供物奉给יְהוָֹה 主、就是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 |
| 6:15 | 并一筐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 |
| 6:16 | 祭司要在יְהוָֹה 主面前献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 |
| 6:17 | 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无酵饼、献给יְהוָֹה 主作平安祭.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 |
| 6:18 | 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
| 6:19 | 他剃了以后、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条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他手上。 |
| 6:20 | 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
| 6:21 | 许愿的拿细耳人为离俗所献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יְהוָֹה 主、就有这条例.他怎样许愿就当照离俗的条例行。 |
祭司的祝福
| 6:22 | יְהוָֹה 主晓谕摩西说、 |
| 6:23 | 你告诉亚伦和他儿子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 |
| 6:24 | 愿יְהוָֹה 主赐福给你、保护你。 |
| 6:25 | 愿יְהוָֹה 主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 |
| 6:26 | 愿יְהוָֹה 主向你仰脸、赐你平安。 |
| 6:27 | 他们要如此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赐福给他们。 |
内容纲要:拿细耳人的条例
- 拿细耳人所当守的条例(1~8节)
- 若因亲人之死沾染污秽当如何洁净(9~12节)
- 拿细耳人满期还俗的条例(13~21节)
- 为以色列人祝福所当说的话(22~27节)
【奉献的生活(6:1~21)】
- 是自愿的(2)
- 是给主的(8)
- 是易受玷污的(9~12)
【祝福(6:22~27)】
- 赐福
- 保护
- 光照
- 平安
— 释经 —
拿细耳人的条例
6:1 יְהוָֹה 主对摩西说:
6: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注:“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下同),要离俗归יְהוָֹה 主。
- 【许了特别的愿】在古以色列的个人生活中,常有许愿的事,通常是许愿者答允向神献上什么,或为神做什么(参创28:20-22;利27章;士11:30-31;撒上1:10-11;诗66:13-15;徒23:12-15)。但这里的“愿”yap̄·li是做一些奇妙的、特别的或不寻常的,甚至是困难的事,所以这里的许愿者向神献上的并不是什么身外之物,乃是他自己。
- 【无论男女】但女人除了寡妇和被休的以外,必须得有父亲或丈夫的同意,才能为定(30:1-16)。
- 【拿细耳人】
- 「拿细耳人 נָזִיר」原文词根「נָזַר」的意思是「分别为圣、奉献自己」。
- 《圣经》中记录的其中一个拿细耳人就是参孙(士13:5);撒母耳也可能有拿细耳人的愿在身(撒上1:11);约瑟被称为“与弟兄迥别之人”(创49:26),其中“迥别之人”的原文nə·zîr,就是此处“拿细耳人”一词的原文。
- 后来先知阿摩司将拿细耳人与以色列中的先知并列(摩2:11-12),由此可见,“拿细耳人”的传统实在使《摩西五经》中的属灵传统与先知的属灵传统联系起来了。
- 【离俗】
- 原文lə·haz·zîr的原意是“使之成为拿细耳(归主)”。ps/20
- 拿细耳人要“离俗”,但不代表他们要从社会人群中出来,到深山或野外去过隐退的生活,从(3-7节)可见他们仍生活在社会人群中,但需要离开葡萄和有关的产物,更要离开死尸。
- 从积极方面来看,拿细耳人要归主为圣(6:8),就是要建立与神之特殊关系的意思。
6:3 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做的醋,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
- 【浓酒】这里的原文shekar,可以指任何使人醉的饮料,一般与酒相连。故以色列人的祭司进圣所事奉之前不可以喝酒;但古代近东如米索不达密亚和迦南等地方的祭司,往往以喝酒来刺激自己,以期在精神恍惚的情况之下得到神谕。但拿细耳人在整个许愿期间都不可以喝酒。这也是《箴言书》对以色列人的一般劝告(箴23:30-31)。《新约》则劝告基督徒不可以醉酒(林前6:10;弗5:18)。
- 【醋】葡萄或其他果类发酵过久就会变成醋。果类压榨成汁,加上水,也可以发酵成醋,作清新饮料或佐料。
- 【酒…葡萄】
- 「酒」和「葡萄」制品(3-4节)都代表人生的享受。拿细耳人远离「酒」和「葡萄」制品,象征甘心放下合理、合法的属地喜乐,只求在神面前蒙喜悦。
- 属神的人看待世上「万事」的标准,不是根据「万事」本身的好坏,而是根据「万事」是否会妨碍我们与神的正常关系。一切合情、合理与合法的事物,如果妨碍我们「得着基督」,我们就应当将它们「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三8)。
- 大祭司和祭司是进会幕值班前不可喝酒(利十9),但拿细耳人完全不可喝酒和葡萄制品。
🔍6:4 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 【在一切离俗的日子】这种献上一般上是有期限的,所以(13节)才会说“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
- 【自核至皮所做的物】
- “所做的物”yê·‘ā·śeh在前面已经被译为“结的”,所以,这里应作“自核至皮”就可以了。因此这里的意思是从葡萄核到皮本身,并非指它们经过加工后所制成的物。
- 葡萄核与皮一般上是不会被人拿来吃的,这里的意思只是要强调,拿细耳人要禁戒一切与葡萄有关的食品,包括小至不重要的葡萄皮和核。
- 这里强调的,可能不是葡萄与喝酒有关的问题,而是葡萄所代表之迦南文化的享乐主义或异教敬拜的问题(撒上25:18、36;何3:1;摩4:1)。神与以色列人过的是简朴和信靠神的生活,这也是旷野生活的特征(比较这里和耶35章;路1:14-17,3:1-20)。到了《新约》,葡萄作为一种农作物又有了新的象征意义(参太26:28-29;约15:1-8)。
6:5 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יְהוָֹה 主的日子满了。
- 【剃头】ya·‘ă·ḇōr(经过)‘al- rō·šōw(他的头),这里原文的字面意思是“在头上经过”,而不是“剃”galah。所以,这里强调的可能不单是“剃头”,而是连修剪头发也不可以。这就比祭司的条例还要严谨,因为祭司的头发是可以修剪的(参结44:20)。
- 【发绺】
- 原文pe·ra‘ śə·‘ar。古时候很多人都认为,归神为圣之人的头发是不可以触动的。古埃及的祭司和中国佛教的和尚,一般都要把头发全部剃去;这里却完全不可以剃,因为头发是一个人身上不停增长的部分,所以古时候的人意头发为生命力的所在。拿细耳人的生命和力量在许愿期间,都是完全属于神的,不可以有外来的干扰,所以他的头发也不可以剃。这样,拿细耳人的头发就成为归主为圣的象征。
- 这头发必须保持圣洁,一旦沾污了,就必须剃去,让其重新长起来,拿细耳人的愿也要重新再起。《士师记》中参孙的无穷力量,不是每一个拿细耳人都有的,它的力量表面上是来自他的头发,实际上是来自神自己。而该力量的目的,是要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后来,参孙违背了有关拿细耳人的条例,神离开了他,他的力量也就失去了(士16:19-20)。
6:6 在他离俗归יְהוָֹה 主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
- 【不可挨近死尸】这是拿细耳人的第3个禁忌,人因为触摸了死尸而不洁净,是一项平常的条例(5:2)。这里对拿细耳人的要求比一般人更严格,甚至以一般的祭司更严格,因为普通的祭司可以为至近的亲人死了而哀哭,也可以因死尸而被沾污(利21:1-3)。但拿细耳人却不可以,和大祭司一样(利21:10-11)。
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 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
- 【本节】这是一个对付人属地感情的功课,拿细耳人头上的「离俗归神的凭据」,不住地提醒他是活在神的权柄之下,要重视属天的感情过于属地的感情。正如主耶稣所吩咐的:「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神国的道」(路九60)。
6:8 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יְהוָֹה 主为圣。
6:9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第七日得洁净的时候剃头。
- 【他旁边】拿细耳人不必接触死尸,只要是在死尸的附近(6节),他也可以沾染污秽。这原是有关大祭司的条例(利21:11),但一般以色列人是要直接接触了死尸,或与死尸同一个房间才会沾染污秽的。所以这里的条例表明,拿细耳人的圣洁要求,高于一般以色列人的圣洁,因而他们在离死尸较远的距离也可能沾染污秽。
- 【离俗的头】这是拿细耳人的标记。大祭司头上的“圣冠”与君王头上的“冠冕”,所用的原文也是这里的“离俗”一词的字根nazar(利8:9,21:12;王下1:12)。这些都是圣洁的外在标记。这样,拿细耳人离俗的头发代表了从神而来的恩赐,「离俗的头」就像大祭司头上的「圣冠」,是「归主为圣」(出二十八36)的标志,是接受神权柄的记号,也提醒其他百姓,他们都应当归神「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所以这头发不可被死亡所「沾染」;提取头发,则表示神的恩赐也失去了(士16:17、22)。可见神对拿细耳人的圣洁期望,是非常高的。
- 【7日】“7”在古代近东世界宗教礼仪上是一个完全的数目,神以“7”天创造天地、妇人生子要7天才得洁净、婚丧嫁娶的事也以7天为期(参创29:27,50:10)。这些时期被称为“过渡期”。这里的拿细耳人被玷污之后,也需要经过7天才得洁净。
- 【剃头】拿细耳人被玷污后须剃头 , 因为这头发不再是神圣的,不能在坛上焚烧(18)献给神。这些人除了献赎罪祭物以洁净自己的罪污外,还须另定日子重新作拿细耳人。
6:10 第八日,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6: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赎那因死尸而有的罪,并要当日使他的头成为圣洁。
- 【赎罪祭……燔祭】燔祭是人要求见神通常要献的祭;赎罪祭则是因为该拿细耳人的污秽玷污了圣殿,所以献祭才能使圣所重新被洁净,所以这个祭也可以称为洁净祭。
6:12 他要另选离俗归יְהוָֹה 主的日子,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因为他在离俗之间被玷污了。
- 【徒然】
- 原文是「失败、不符合标准」,指之前做拿细耳人的时间无效了,必须重新开始。
- 虽然拿细耳人并不是故意「在离俗之间被玷污了」,但斤斤计较、推脱责任并不是真正求神悦纳的态度。人若把责任推给环境或别人,实际上就是把责任推给使「万事都互相效力」(罗八28)的神。因此,我们只要犯了错误,就不必在人前辩解自己是无意、善意的,而应当承认错误的事实、承担错误的后果,重新寻求神的悦纳。因为我们今生所经历的各种错误、失败,都是神量给我们的功课。神允许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犯错误,不是让我们对错误越来越麻木,在人前越来越善辩,而是要我们在对付肉体的过程中,生命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蒙神悦纳。
- 【赎愆祭】
- 因为该拿细耳人延迟了应该归神的日子,对神有亏欠,所以他需要向神献上赎愆祭,向神作出赔偿。
- 这个祭必须要在拿细耳人的罪得洁净,重新选定离俗归主的日子之后才可以献,所以重新选定离俗的日子也可能被视为赎愆祭的一部分。
- 【9-12节】只有因挨近死尸而沾染不洁的禁例,在此处提到了如何补救的方法,因为其他两个(不可吃喝一切葡萄的制成品和不可剃头)禁例并不容易因意外而发生,而因死尸不洁的情况是有可能意外地发生的,所以(9节)才会说到“忽然”,就是指意外地发生了的意思。
6:13 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乃有这条例:人要领他到会幕门口,
- 【满了离俗的日子】
- 拿细耳人可以是终身的,如参孙(士十三5)、撒母耳(撒上一11)和施洗约翰(路一15);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如保罗所许的愿(徒十八18;二十一23)。
- 终身离俗的。这等离俗的人,在圣书上只有三位:1.参孙(士十三5-14,十六17),2.撒母耳(撒上一11),3.施洗的约翰(路一15)。
6:14 他要将供物奉给יְהוָֹה 主,就是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
- 【赎罪祭】拿细耳人在离俗期间远离一切污秽、不喝酒,应该无罪,为什么还要献上赎罪祭??PS/2020
- 这是针对平时的过犯,表明人类的不完全。OC/2020
- 按照归主为拿细耳人须遵守的4大条例即不可喝酒、吃葡萄、不可挨近死尸、不可修理头发,这些条例并无关行为,所以说成为了拿细耳人就远离一切污秽并不恰当,他依然如凡人,会犯下错误。OC/2020
- 成为拿细耳人,主要是为了“特许的愿”,理想是追求离俗没错,但和其人本身的行为变好没有绝对关系,参孙便是个例子。OC/2020
6:15 并一筐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
- 【14-15节】拿细耳人还愿的祭物,与祭司受按圣职时所要献上给神的祭物相仿(比较利9:7-22),可见拿细耳人与祭司的重要性也是相仿的。
6:16 祭司要在יְהוָֹה 主面前献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
6:17 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无酵饼,献给יְהוָֹה 主作平安祭,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
- 【赎罪祭、燔祭、素祭和奠祭】祭司先献上赎罪祭来处理拿细耳人的罪;燔祭代表拿细耳人完全将自己献上给神;平安祭代表拿细耳人与神及祭司一同分享。其中平安祭是一个欢喜快乐的时刻,人们通常在感谢或还愿的时候献此祭,也可在平常的时候甘心献上(参利7:12-18;申27:7)。
6:18 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 【会幕门口】会幕的铜祭坛和圣所之间的地方。
- 【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平安祭中只有脂油、腰子和肥尾巴是烧在铜祭坛上(利3章);肉则被煮在炉火上(利8:31;结46:24)。有学者认为这里的火不是铜祭坛上的火,而是圣所门口烧平安祭肉的炉火。笔者认为这里应该是指铜祭坛上的火,因为拿细耳人的头发是他归神为圣的标记,是属于神的,理当被烧在铜祭坛上归给神。
- 【本节】
- 古时候的人相信,头发象征一个人的生命力,他们往往将头发当作祭物献给神,就是将自己的生命力献给神的意思。
- 但是这里强调的是拿细耳人之头发的性质,说明那时属于神的,是神圣的。所以他将头发烧在祭坛上,归到神那里去,免得被沾污或被人作迷行的用途。
6:19 他剃了以后,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条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他手上。
6:20 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יְהוָֹה 主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 【摇祭】祭司将祭物在祭坛与献祭者之间来回摇一摇,象征祭物由献祭者给了神,又由神赐给了祭司(出29:27)。
- 【所举的腿】这是举祭,将祭物在神面前上下举动的祭。这个词的原文terumah的字根 rum是“提起来”或“分出来”的意思,因此举祭就是从祭物中特别分开来献给神的部分。
- 【同为圣物归给祭司】这些祭物经过特定的礼仪之后,都要归给祭司享用。
- 【19-20节】这里提到平安祭中归给祭司的祭物,除了原有所摇的胸和所举的腿(参利7:30-32)以外,还有公羊的一条前腿(比较深18:3),和一个无酵饼与一个无酵薄饼。换言之,拿细耳人的平安祭比一般以色列人的平安祭有更多祭物:
- 表示他们需要向神付出额外的服事的力量。
- 表示更丰盛的团契。OC/20
🔍6:21 许愿的拿细耳人为离俗所献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יְהוָֹה 主,就有这条例。他怎样许愿,就当照离俗的条例行。”
- 【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主】此处的翻译并未能将原文的全部意思翻译出来,这里的意思是:“除了以上条例所列明需要献上的供物,拿细耳人可以按自己的能力向神许愿要献上的任何祭物,这些都要在这个时候一并献上”。ps/20
🌅祭司的祝福
6:22 יְהוָֹה 主晓谕摩西说:
6:23 “你告诉亚伦和他儿子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
6:24 愿יְהוָֹה 主赐福给你,保护你。
- 【你】
- 从(24-26节)的“你”都是第二人称单数,与“以色列人”(原文译为“以色列的儿子们”)作为一个复数的词(23、27节)是不相符的。这里显然是将以色列人视为一个集合的个体,所以用了第二人称单数。
- 这里的单数受词,也表示神的赐福是临到以色列每一个人的。
- 【保护你】在经过一切生活的变迁和危险之后,仍然蒙神保守和看顾,因而有平安的意思(参创28:15;出23:30;书24:17;撒上30:23;诗121:7-8;彼前1:5)。
6:25 愿יְהוָֹה 主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
- 【他的脸光照你】《圣经》常以“光”来比喻神(比较诗4:6,31:16,44:3,67:1,80:3、7、19),而主的“脸”表示神的同在。当神以祂的脸光照一个人的时候,表示神非常喜悦一个人,是神开始施恩给那人的时候。
- 【赐恩给你】表示神要垂听你的祷告,要救你脱离敌人、疾病、困苦,乃至脱离罪恶的意思(参诗4:1,6:2,41:4,51:1)。
- 【祂的脸】代表神的同在(出四十34)。
- 【光照】代表神的拯救(箴十六15;诗三十一16)。
6:26 愿יְהוָֹה 主向你仰脸,赐你平安。’
- 【仰脸】
- “仰脸”是希伯来成语,意思是「注意、恩待」(诗四6)。
- 神隐藏祂脸面的时候,就是祂发怒的时候(申31:18)。但当神向谁仰脸的时候,即表示神要注意那人,向他施恩的时候(比较创43:29;诗4:6,34:15)。
- 【平安】这是《圣经》中意义最丰富的的一个字。它不但指和平没有战争的意思,更指有一切丰富的土产(诗37:11)、生命的长寿健康与喜乐(诗38:4,128:6;箴3:2)、和平与安稳的环境(诗4:8,122:6-8)等等一切完美的好处(参6:23)。“平安”是脂油神和祂的受膏者才能赐予的(参诗29:10-11,72:1-3)。


🔍6:27 他们要如此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赐福给他们。”
- 【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
- 原文的字面意思是“放我的名在以色列众子之上”,并没有“祝福”一词。将神的名放在以色列民之上,这不但说明以色列人是属于神的,更保证了他们必然得着神的赐福。
- 神乃是一切福分的源头,祭司只是藉此祝福,这也是为什么祭司的祝福语中,每一项的祝福皆以“愿主……”作为开始的原因。
- 【我也要赐福给他们】
- 这里的“我”是强调的用语,更强调了神是以色列人福分的源头。
- 表明这祝福中的「愿」不只是愿望,而是神亲口的应许。只要祭司如此祷告,神就必「赐福给他们」。在新天新地里,神的名字将写在祂百姓的额头上(启二十二4),「祭司的祝福」将完全实现,那时「主神要光照他们」(25节;启二十二5),「以后再没有咒诅」(24、26节;启二十二3)。
- 24-26节的祝福被称为「祭司的祝福」。神在拿细耳人的条例之后、以色列众首领奉献礼物(七章)之前宣告了「祭司的祝福」,表明人只有分别为圣归给神,才能活在神祝福里。世人总担心信耶稣会受约束,失去属地的好处,神却宣告,分别为圣才是人蒙福的正确途径。当人分别出来,让神得着自己的时候,神的祝福连同祂自己就向人无限地倾倒下来。
- 《圣经》反复引用「祭司的祝福」(诗67:1;121:1-8)。保罗书信在问安时,经常用「恩惠」和「平安」这两个词(罗1:7;林前1:3;提后1:2),正是来自「祭司的祝福」。
【思想问题💡】
- 拿细耳人蓄发、远离死尸、戒吃葡萄的制成品,以此象征向神许的愿(6:1-21)。新约时代的犹太基督徒有否许拿细耳人之愿的事例(见徒18:18; 21:23-24)?福音书中有否记载耶稣守此条例?参路22:17-18; 约17:16-19。今日信徒当怎样活出这规例的精义?见罗12:1-2; 提后2:19-2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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