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19章

利未人和他的妾

19:1 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有住以法莲山地那边的一个利未人、娶了一个犹大伯利恒的女子为妾。
19:2 妾行淫离开丈夫、回犹大伯利恒、到了父家、在那里住了四个月。
19:3 他丈夫起来、带着一个仆人两匹驴去见他、用好话劝他回来、女子就引丈夫进入父家.他父见了那人、便欢欢喜喜的迎接。
19: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将那人留下住了三天.于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19: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对女婿说、请你吃点饭、加添心力、然后可以行路。
19:6 于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亲对那人说、请你再住一夜畅快你的心。
19:7 那人起来要走、他岳父强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19: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说、请你吃点饭加添心力、等到日头偏西再走.于是二人一同吃饭。
19:9 那人同他的妾和仆人起来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对他说、看哪、日头偏西了、请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这里住宿畅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9:10 那人不愿再住一夜、就备上那两匹驴、带着妾起身走了、来到耶布斯的对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19:11 临近耶布斯的时候、日头快要落了.仆人对主人说、我们不如进这耶布斯人的城里住宿。
19:12 主人回答说、我们不可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过到基比亚去。
19:13 又对仆人说、我们可以到一个地方、或住在基比亚、或住在拉玛。
19:14 他们就往前走.将到便雅悯的基比亚、日头已经落了。
19:15 他们进入基比亚要在那里住宿、就坐在城里的街上、因为无人接他们进家住宿。
19:16 晚上有一个老年人、从田间作工回来、他原是以法莲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亚、那地方的人却是便雅悯人。
19:17 老年人举目看见客人坐在城里的街上、就问他说、你从那里来、要往那里去。
19:18 他回答说、我们从犹大伯利恒来、要往以法莲山地那边去、我原是那里的人、到过犹大伯利恒、现在我往יְהוָֹה 主的殿去、在这里无人接我进他的家。
19:19 其实我有粮草可以喂驴、我与我的妾、并我的仆人、有饼有酒、并不缺少甚么。
19:20 老年人说、愿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给你、只是不可在街上过夜。
19:21 于是领他们到家里.喂上驴.他们就洗脚吃喝。
19:22 他们心里正欢畅的时候、城中的匪徒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对房主老人说、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
19:23 那房主出来对他们说、弟兄们哪、不要这样作恶.这人既然进了我的家、你们就不要行这丑事。
19:24 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他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他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
19:25 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他交合、终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才放他去。
19:26 天快亮的时候、妇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门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 早晨、他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妇人仆倒在房门前、两手搭在门槛上。
19:28 就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吧.妇人却不回答。那人便将他驮在驴上、起身回本处去了。
19:29 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
19:30 凡看见的人都说、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这样的事没有行过、也没有见过.现在应当思想、大家商议当怎样办理。

— 释经 —

内容纲要

【基比亚匪徒的恶行】

  1. 一个利未人到伯利恒迎接逃妾(1~9节)
  2. 回程在基比亚被一个老人接待(10~21节)
  3. 基比亚匪徒凌辱利未人的妾至死(22~28节)
  4. 利未人将妾身切成12块分送全以色列(29~30节)
  • 19至21章的事也发生在约书亚去世后不久,许多见证神作为的人还活着,「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侍立在约柜前」(二十27)。正如保罗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加一6),我们也会希奇以色列人这么快离开了神的带领,但这正是人肉体生命的本相!

利未人和他的妾

19:1 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有住以法莲山地那边的一个利未人,娶了一个犹大伯利恒的女子为妾。

  1. 【以色列中没有王】这是《圣经》第三次强调「以色列中没有王」(十七6;十八1;十九1)。神就是百姓的王(出十五18),但《圣经》却说「以色列中没有王」,是因为百姓不肯顺服神的管理,人自己要出头,用人的意思来代替神的意思。
  2. 【以法莲…利未人…伯利恒】伯利恒」的意思是「粮食之家」。《士师记》里的最后追述的两件事都与「伯利恒」(十七7;十八2)和「利未人」(十七7;十八1)有关,两个「利未人」都来往于犹大伯利恒以法莲山地,都是由一个家庭的悲剧导致了一个支派的危机,进而影响到全以色列,最后都结束在会幕的所在地「示罗」(十八31;二十一19)。「伯利恒」是供应物质粮食的地方,「利未人」是负责供应属灵粮食的支派(申三十三10)。此时物质粮食的供应没有问题,但属灵粮食的供应却出了问题,因为下一代的百姓已经「不知道主,也不知道主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二10),所以很快就离弃神、拜偶像,在恩典中失落了。
  3. 【妾】利未人原配之外的妻子,这样的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是次等的(比较创16-21章夏甲的例子)。一个丈夫娶妾的原因通常是原配不能生育,由于这里没有提到利未人的原配,很可能他的原配没有生育上的问题。然则,他娶妾的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而已。从(25节)看来,这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他看自己的妾是可以给基比亚人作泄欲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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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以法莲山地的示罗,是士师时代设立会幕的地方。

19:2 妾行淫离开丈夫,回犹大伯利恒,到了父家,在那里住了4个月。

  1. 【妾行淫离开丈夫】
    • 淫乱「奸夫淫妇都必治死」(利二十10)。他们还能这样互相来往,表示利未人没有遵行律法,包庇罪恶,如(1节)说的“没有王”管理。OC/22
    • 在一些古抄本中是「因为她生他的气」《七十士译本》。
    • 这个妾离开丈夫的行为在古代是很特别的,因为女性在古时候的社会是受男性支配的,何况她只是一个“妾侍”,但显然这个“妾”却显得非常独立和主动;另一方面,她这里的主动行为与她在故事后面完全被动的形容又成了强烈的对比。

19:3 她丈夫起来,带着一个仆人、两匹驴去见她,用好话劝她回来。女子就引丈夫进入父家。她父见了那人,便欢欢喜喜地迎接。

  1. 【劝她】原文的字面意思是“对她的心说话”,表示利未人爱他的妾(比较创34:3,50:2;撒下19:7;得2:13;何2:14;赛40:2)。古时候以色列人以“心”为理智所在的地方,所以这里也有给她讲道理的意思。结果,他的妾可能同意跟他回去了,所以引他去见自己的父亲。
  2. 【欢欢喜喜地迎接】这是由于女儿犯奸淫,没有受到刑罚之故。岳父自知理亏,所以下文记载岳父极大款待女婿。OC/22

19: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将那人留下住了3天。于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1. 【3天】古代近东款待客人的一般时间。3天要作的事也有分别:第一天主要是彼此问安,询问身体健康和家庭情况;第二天主要是饮宴;第三天客人才会说明这一回来访的目的。所以利未人的岳父在第4和第5天仍然邀请女婿留宿,是违背了当时一般习惯的。

19:5 到第4天,利未人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对女婿说:“请你吃点饭,加添心力,然后可以行路。”

19:6 于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亲对那人说:“请你再住一夜,畅快你的心。”

19:7 那人起来要走,他岳父强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19:8 到第5天,他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说:“请你吃点饭,加添心力,等到日头偏西再走。”于是二人一同吃饭。

  1. 【等到日头偏西再走】原文的意思应该是“他们蹉跎到日头偏西的时候”。换言之,这句话不是女子的父亲说的,因为他不可能邀请女婿留到日头偏西才走,然后又用日头已经偏西为理由邀请女婿留到次日早上才走的(下节)。况且,日头偏西后,很快便是傍晚,不适宜上路。这句话应该是故事叙述者说的,可能表示利未人与岳父争执当什么时候出发上路,但不知不觉,日头已经偏西了,所以这里最好改为“他们蹉跎到日头偏西的时候”。

19:9 那人同他的妾和仆人起来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对他说:“看哪,日头偏西了,请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这里住宿,畅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 【日头偏西了】rā·p̄āh hay·yō·wm la·‘ă·rōḇ与(8节)的“日头偏西”nə·ṭō·wṯ hay·yō·wm不同,这里的字面意思是“日头接近傍晚了”,即时间比日头刚刚偏西更迟。如果照现代阿拉伯农夫的习惯叫法,当时可能是下午3时以后,因为他们以下午3时为傍晚的开始。
  2. 【家】原文是「帐幕」。这些用语都带着旷野游牧的痕迹,表明这个故事的原始记录很古老。
  3. 【请你再住一夜】虽然有不少人在这一段大作文章,不过这一段并没有太过不寻常,利未人等了4个月才去找回自己回娘家的妾,妾的岳父因为家丑可以顺利解决,特别热情的招待女婿。

19:10 那人不愿再住一夜,就备上那两匹驴,带着妾起身走了,来到耶布斯的对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1. 【那人不愿再住一夜】利未人已离家5天,且离安息日只有一天(8)。对希伯来人而言,安息日从第6日晚上开始,因为要在圣殿服事,利未人必须在日落之前动身。 

19:11 临近耶布斯的时候,日头快要落了。仆人对主人说:“我们不如进这耶布斯人的城里住宿。”

  1. 【耶布斯人的城】
    • 利未人出发的伯利恒约有10公里,徒步约需2个小时。利未人可能在日落前两个小时离开伯利恒,临近耶布斯时,日头快落了。
    • 经文将它进一步解释为“耶路撒冷”,即前者是后者的古老称呼。但主前14世纪的《亚马拿文献》,甚至早在主前19世纪到18世纪的埃及文献都已经称该城为耶路撒冷了。那么,这里可能不表示“耶布斯”是古老的称呼,只是以城中之居民“耶布斯人”来称呼该城而已,强调它是一个外邦人的城(12节)。

19:12 主人回答说:“我们不可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过到基比亚去。”

  1. 【基比亚】「耶路撒冷」(10节)在伯利恒以北大约10公里,走路只需2个小时。当时耶路撒冷耶布斯人占据,这位利未人可能担心危险,所以宁愿再走一个多小时,到耶路撒冷以北大约6公里的「基比亚」。

19:13 又对仆人说:“我们可以到一个地方,或住在基比亚,或住在拉玛。”

  1. 【拉玛】基比亚北约3公里,是撒母耳的家乡(撒上1:1、19)。

19:14 他们就往前走。将到便雅悯基比亚,日头已经落了。

  1. 【便雅悯的基比亚】这样的称呼是要与别的基比亚分别开,因为犹大也有一个基比亚(书15:57)。
  2. 【日头已经落了】大概是下午6时(比较王下16:15)。这是重要的时刻,因为古时候远行的人一切都要靠日光,而巴勒斯坦从日落到天黑大约只有一小时的时间。所以,利未人和同行的人必须停留在基比亚了。

19:15 他们进入基比亚,要在那里住宿,就坐在城里的街上,因为无人接他们进家住宿。

  1. 【坐在城里的街上】
    • 原文是「坐在城里的广场上」。古代迦南城邑的面积很小,城门口小广场是主要的公共场所,往往是社交和商业交易的地方(申22:24;得4:1;代下32:6;尼8:1、3;伯29:7;箴31:23;摩5:15)。
    • 这个公共场所,人来来往往,可能导致(22节)的“匪徒”看见了利未人的妾。
    • 利未人以为同胞的城邑会比外邦人的耶布斯更好(12节),但基比亚人却毫无待客之道,任由他们一家坐在城门口的广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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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别是巴遗址(Tel Be’er Sheva)城门口的宽阔处,是一个小广场,客旅如果找不到住处,可以「在街上过夜」(创十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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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利未人从伯利恒当天就可以回以法莲山地。但如果出发太晚,就需要在便雅悯的基比亚或耶路撒冷住宿。

19:16 晚上,有一个老年人,从田间做工回来,他原是以法莲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亚,那地方的人却是便雅悯人。

  1. 【他原是以法莲山地的人】基比亚城里唯一关心客旅的不是本地人,而是一个与利未人同样来自「以法莲山地」的寄居老人。

19:17 老年人举目看见客人坐在城里的街上,就问他说:“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19:18 他回答说:“我们从犹大伯利恒来,要往以法莲山地那边去。我原是那里的人,到过犹大伯利恒,现在我往יְהוָֹה 主的殿去,在这里无人接我进他的家。

  1. 【主的殿】指约柜和会幕的所在地、以法莲山地的示罗,这位利未人可能正在那里事奉。

19:19 其实,我有粮草可以喂驴,我与我的妾并我的仆人,有饼有酒,并不缺少什么。”

19:20 老年人说:“愿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给你,只是不可在街上过夜。”

19:21 于是领他们到家里,喂上驴,他们就洗脚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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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便雅悯的基比亚,这里是以色列第一个王扫罗的家乡。

基比亚人的恶行

19:22 他们心里正欢畅的时候,城中的匪徒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对房主老人说:“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

  1. 【匪徒】ḇə·nê- ḇə·lî·ya·‘al 这个词不容易了解。犹太拉比将其中 ḇə·lî·ya·‘al 解释为“不守律法者”。这个词也出现在(撒下22:5-6;诗18:4-5),翻译作“匪类”,与“死亡”和“阴间”平行,所以它不是一般社会上的“匪类”那么简单。宾尼把它了解为毁灭性极大的“恶”。汉林以色列人与神的关系看,将它理解为“抵挡神的人或力量”,这种人会将百姓拖离与他们立约的神(申13:13),这种精神会使人欺压穷人(申15:9);一个好君王应当在国中除掉这样的事和这样的人(撒下23:6;诗101:3)。
  2. 【我们要与他交合】基比亚人受到迦南恶俗影响,同性淫乱之风泛滥。他们表面上还是神的百姓,里面却没有神的地位,生活已经堕落到所多玛(创十九4-5)的地步,可能比迦南人更邪恶(12节)。

19:23 那房主出来对他们说:“弟兄们哪,不要这样作恶。这人既然进了我的家,你们就不要行这丑事。

  1. 【丑事】原文nebalah的基本意思是“愚蠢“,即不看重神的律法(申26:13;利19:33;比较创34:7;申22:21;撒下13:22),与敬畏申相对,但这里更有完全不理会别人权利的意思。这样的人没有道德上和宗教上的感觉(比较赛32:5-6;撒上25:25),这里的丑事是指”同性交合“的行为或”辱没客人“的行为。

19:24 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她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她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

  1. 【玷辱】形容“强奸”的专门用词(比较创34:2;申21:14、22、24、29;撒下13:12、14、22、32)。
  2. 【本节】这位老人不但糊涂到和罗得一样,愿意牺牲自己的女儿去满足匪徒的情欲(创十九8),连利未人的妾也一起出卖了。他的善恶标准是扭曲的,只是照着人的习俗去做,用一件罪恶去阻止另一件罪恶,完全没有活在神律法的管理之下。今天许多做父母的信徒,允许自己的儿女随从世界,对各种堕落、败坏的事物和风气习以为常,岂不也像这位老人一样,把自己的女儿交给世界、去满足世界的情欲吗?
  3. 【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说明这些人原本的对像是男人。OC/22

19:25 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她交合,终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1. 【凌辱】残酷对待的意思(比较出10:2,撒上31:4;耶38:19;民22:29)。这里当然是指基比亚人的“性强暴”。
  2. 【本节】基比亚人不接纳老年人建议的“两个女子”,却又接纳“一个女子”(利未人的妾),可能是因为基比亚人的目的不单是“性的满足”,更在“羞辱那作客的利未人”。因为他们无意羞辱那老年人,却要羞辱那“客人”。他们既然不能直接羞辱他,就羞辱他的妾,让她的丈夫也受羞辱。这对于神圣的“好客传统”也是极大的侮辱。

19:26 天快亮的时候,妇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门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 早晨,她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妇人仆倒在房门前,两手搭在门槛上,

19:28 就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吧!”妇人却不回答。那人便将她驮在驴上,起身回本处去了。

  1. 【我们走吧】
    • 这样的经历过后,利未人却显然以这种冷漠无情的口吻讲话,确实让我们感到震惊,我们对此从他身上寄予什么样的期待呢?
    • 利未人对自己的妾很残忍,遇到危险就把自己的妾推出去给匪徒。对待被凌辱的妾似乎也很冷漠。但至少不能再待在这个城了,因此他要他的妾起来一起离开,却没想到这个宁可相信同族的利未人,却只等到了一具尸体。
  2. 【妇人却不回答】《七十士译本》在这一局之后加有“因为她死了”一句。这显然是《七十士译本》的解释,原文并没有这一句,表示当时的情况是模糊的——利未人的妾可能死了,也可能还没有死。

19:29 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12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

  1. 【尸身】原文只说“他抓住他的妾,按着她的骨头,把她切成十二块”,换言之,原文并没有说明,利未人所切的是不是一具已经死了的“尸体”。
  2. 【切成12块】
    • 这位妾无名无姓,从头到尾都默不作声、备受凌辱,最后被肢解成12块,这正是当时以色列人属灵光景的写照。
    • 这位利未人对他的妾完全没有关切和爱心(28)。他肢解尸体所用的(29)这个动词,原文在圣经里只被用来描述切开献祭动物(出二十九17;利一6;撒上十一7;王上十八23),表明利未人用自己的宗教技能做了这件可怕的事,用罪恶的方式来呼吁十二支派主持公道。因此,他并非出于公义和圣洁,只是为了发泄个人的愤怒。因为他残忍、冷漠地对待自己的妾(27~28),与基比亚人并没有分别;他虽然是一个教导律法(申三十三10)的人,却徒有敬虔的外表(12),毫无敬虔的实际。
  3. 【传送以色列的四境】利未人将他的妾肢解为“12块”,意思是要分别送出去给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那么,其中一块必定送去了便雅悯支派,提醒他们,他们基比亚城的人所作的恶事已经报告以色列的会众知道了。利未人所作的有点像以往的士师一样,呼吁以色列人出来参与圣战,只是只一次要对付的不是外邦人,而是以色列人本身了。这显然又是一件讽刺的事。

19:30 凡看见的人都说:“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这样的事没有行过,也没有见过。现在应当思想,大家商议当怎样办理。”

  1. 【这样的事没有行过】利未人的数算是正确的,所行的事激起了巴勒斯坦所有希伯来人的义愤。他们认识到,这样卑劣的行径前所未有,闻所未闻,即使在纷乱动荡的岁月和缺少权威治理的时代也未出现过。
  2. 【本章】
    • 在人看,如果这位利未人坚持自己的意见、早一点离开(8节),或是顺从岳父的挽留、再住一晚(9节),或者走快一点到拉玛(11节),或者走慢一点到耶布斯(13节),都可以避免这场悲剧,更不会演变成便雅悯支派乃至整个以色列的灾难。但在神的计划中,基比亚必然要成为以色列人败坏的开始(何九9;十9),因为百姓已经全然败坏到一个地步,神若不揭开这个属灵的脓疮,就不能医治祂的百姓。
    • 所多玛的人指罗得想作他们的审判官,结果天使作了裁判者,将罗得从“危险”得“家门外”救回“家门内”,并且让所多玛人眼目昏迷了(创19:9-11)。这里的利未人却自己作了裁判者,完全没有与他的妾同议,就抓住她,将她从安全的“家内”推出危险的“家外”,交给了基比亚的暴徒,让他们随自己的眼目看为正的去作(24节“任凭”的字面意思)。利未人的行为在(创19章)罗得的故事的光照下,显得特别自私、冷血、残酷、不可理喻。

【思想问题💡

  1. 依照摩西律法,行淫者理应处以极刑(参利20:10)。这利未人对妾行淫采什么看法?和他岳父的看法有否分别?他们对婚姻的立场和今人的婚姻观有什么异同?
  2. 这位要往圣殿去的利未人(18)十分信任以色列同胞(12),但基比亚人不单拒绝接待他(18),更想要与他交合,最后竟把他的妾轮奸至死。今日我们虽不似基比亚人的罪大恶极,但有否辜负他人的信任,亏待为主劳苦的人?
  3. 试从以下字眼去了解士师时代的道德标准:老人,城中的匪徒;娶妾,行淫;外邦城,便雅悯人;交合;凌辱;日头落了,直到天亮。
  4. 利未人把妾交给匪类,这种做法是否可取呢?你在危难时是否只顾自己利益、忽略他人需要?
  5. 基比亚人放纵的结果是极端个人主义的横行、仁义道德的没落。你的灵性生活是否常受操练或约制呢?你思想及言行上的放纵会否导致不可收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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