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法第一次发言
| 11:1 | 拿玛人琐法回答说、 |
| 11:2 | 这许多的言语、岂不该回答么.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么。 |
| 11:3 | 你夸大的话、岂能使人不作声么.你戏笑的时候、岂没有人叫你害羞么。 |
| 11:4 | 你说、我的道理纯全、我在你眼前洁净。 |
| 11:5 | 惟愿 神说话、愿他开口攻击你。 |
| 11:6 | 并将智慧的奥秘指示你.他有诸般的智识。所以当知道 神追讨你、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 |
| 11:7 | 你考察、就能测透 神么.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么。 |
| 11:8 | 他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作甚么.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甚么。 |
| 11:9 | 其量、比地长、比海宽。 |
| 11:10 | 他若经过、将人拘禁、招人受审、谁能阻挡他呢。 |
琐法斥责约伯
| 11:11 | 他本知道虚妄的人.人的罪孽、他虽不留意、还是无所不见。 |
| 11:12 | 空虚的人、却毫无知识、人生在世好像野驴的驹子。 |
| 11:13 | 你若将心安正、又向主举手. |
| 11:14 | 你手里若有罪孽、就当远远的除掉、也不容非义住在你帐棚之中。 |
| 11:15 | 那时、你必仰起脸来、毫无斑点.你也必坚固、无所惧怕。 |
| 11:16 | 你必忘记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过去的水一样。 |
| 11:17 | 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虽有黑暗、仍像早晨。 |
| 11:18 | 你因有指望、就必稳固.也必四围巡查、坦然安息。 |
| 11:19 | 你躺卧无人惊吓、且有许多人向你求恩。 |
| 11:20 | 但恶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们无路可逃.他们的指望就是气绝。 |
— 释经 —
内容纲要
【琐法指责约伯罪有应得】
- 愿神开口追讨约伯的罪孽(1~6节)
- 神高深莫测,只是不追究而已(7~12节)
- 劝约伯悔改,就必蒙神高抬(13~20节)
琐法第一次发言
11:1 拿玛人琐法回答说:
- 【琐法】这个名字的意思是「麻雀」,他是三位朋友中最直接的一位,别人在过招之前还要先铺垫几句场面话、讲究招式礼数,他却是劈头就砍。
11:2 “这许多的言语岂不该回答吗?
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吗?
- 【本节】比勒达说了一句话(八1-22),约伯却回了两句半(九1-十22),所以琐法已经憋了很久,一张口就指责说约伯说了「许多的言语」、「多嘴多舌」。
- 【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意思是话多就是犯罪,所以不需要再有什么理由了。约伯在前章的言论确实较为激进,甚至一度误解神不赦免人的罪,并认为神使义人无法抬头(10:14-15)。此外,他在10:7表明自己无罪的态度,使琐法难以接受。琐法可能认为,约伯的言论既挑战了神的公义,也显得过于自义,因此在对话中对约伯提出更严厉的责备。OC/25
11:3 你夸大的话,岂能使人不作声吗?
你戏笑的时候,岂没有人叫你害羞吗?
11:4 你说:‘我的道理纯全,
我在你眼前洁净。’
- 【本节】直译:“你声称:‘我的道理是纯洁的,我在你眼中是清白的。’”
- 琐法的错误:
- 无法接受约伯自视清白,认为自视清白的人就是有罪。
- 自认为清白 ≠ 主张自己的道理纯洁。例如,A指控B偷了笔,并声称因此被学校开除。B坚决否认指控,但这并不意味着B的行为和品格毫无瑕疵,而只是针对这项指控进行辩驳。OC/25
- 琐法的错误:
11:5 惟愿 神说话,
愿他开口攻击你,
- 【惟愿】
- 原文是模仿约伯的口气(六8)。约伯说「惟愿我得着所求的」(六8),琐法就说「惟愿神说话;愿祂开口攻击你」。
- 琐法自己想攻击约伯,却以为是替神说话,这也许是我们常有的错误:借神之名,行血气之事。
11:6 并将智慧的奥秘指示你;
他有诸般的智识。
所以当知道: 神追讨你,
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
- 【将智慧的奥秘指示你】
- 意思可能是将约伯所犯的罪都揭露出来。
- 琐法的逻辑是 “你若受苦,就必定是犯罪的结果”,这是一种律法主义的错误推论。
- 【祂有诸般的智识】原文是「因为智慧是两面的」。想表达的意思可能是一面是约伯当下面临的“追讨”,另一面是”罪孽“,两者息息相关。OC/25
- 【当知道神追讨你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这句话本来是有道理的(诗103:3、10),但约伯所受的苦已经是撒但竭尽全力了,琐法却认为约伯所受的还不够重,不够残忍;我们若凭私意随便替神解释,也会和琐法一样毫无怜悯,把真理变成残忍的钝刀。
11:7 你考察,就能测透 神吗?
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
- 【本节】约伯已经说神「不可测度」(九10),自己并「不知觉」(九11),从来不敢说自己能测透神的心意。但琐法既没有倾听约伯的心声,也没有兴趣探讨神的作为,却责备约伯「毫无知识」(12节),断言说:「你考察就能测透神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7节)。殊不知这话恰好是驳斥了以利法所说的 「这理,我们已经考察,本是如此」(五27),也驳斥了比勒达所倚赖的古人传统(八8-10)。
11:8 他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做什么?
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
11:9 其量,比地长,
比海宽。
11:10 他若经过,将人拘禁,
招人受审,谁能阻挡他呢?
琐法斥责约伯
11:11 他本知道虚妄的人;
人的罪孽,他虽不留意,还是无所不见。
- 【祂本知道虚妄的人;人的罪孽,祂虽不留意,还是无所不见】意思是神的定罪必然是准确,所以约伯一定是犯了罪。
11:12 空虚的人却毫无知识,
人生在世好像野驴的驹子。
- 【空虚的人却毫无知识;人生在世好像野驴的驹子】也可译为「当驴驹子生而为人的时候,愚人也将得着智慧」(英文ESV译本),这是针对约伯所说的「野驴有草岂能叫唤」(六5),讽刺他就像那野驴一样愚不可及。
- 【7-12节】
- 道理本来都是对的(罗十一33-35),约伯也承认自己无法完全明白神的作为。但琐法却自相矛盾,一方面高举神超越的智慧,指出人不能完全了解神(7-8节);另一方面却忘了自己也是人,自以为可以解释约伯与神之间的关系,认定约伯应当认罪悔改(13-20)。人若撇开《圣经》、体贴肉体,就会这样自相矛盾、自说自话,总认为别人没理、自己有理,别人有盲点、自己没盲点;结果不是陷入不可知论,就是随己意解经,或者自任解释圣经的权威。所以主耶稣说:「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5)。
- 正确的做法:如果他们怀疑约伯犯了罪,他们应该更加深入探讨找出约伯到底犯了什么实际的罪来,这样才能给适当的结论,否则就是冤枉好人。OC/25
- 道理本来都是对的(罗十一33-35),约伯也承认自己无法完全明白神的作为。但琐法却自相矛盾,一方面高举神超越的智慧,指出人不能完全了解神(7-8节);另一方面却忘了自己也是人,自以为可以解释约伯与神之间的关系,认定约伯应当认罪悔改(13-20)。人若撇开《圣经》、体贴肉体,就会这样自相矛盾、自说自话,总认为别人没理、自己有理,别人有盲点、自己没盲点;结果不是陷入不可知论,就是随己意解经,或者自任解释圣经的权威。所以主耶稣说:「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5)。
11:13 你若将心安正,
又向主举手。
- 【将心安正】意思是认罪悔改,把心思摆正。
- 【向主举手】原文是「向主张开手」,意思是求神赐福。
11:14 你手里若有罪孽,
就当远远地除掉,
也不容非义住在你帐棚之中。
11:15 那时,你必仰起脸来,毫无斑点;
你也必坚固,无所惧怕。
11:16 你必忘记你的苦楚,
就是想起也如流过去的水一样。
11:17 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
虽有黑暗,仍像早晨。
- 【本节】约伯曾说自己的结局是一片「幽暗」(十22),琐法却说只要悔改,「虽有黑暗仍像早晨」(17节),再一次劝诱照着撒但所指控的、用敬虔来交换祝福(一9-11)。但神从来都没有应许信徒「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17节),相反,「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十四22)。
11:18 你因有指望,就必稳固,
也必四围巡查,坦然安息。
11:19 你躺卧无人惊吓,
且有许多人向你求恩。
11:20 但恶人的眼目必要失明,
他们无路可逃,
他们的指望就是气绝。”
- 【13-20节】的话表面上是正面的劝勉,实际上却绵里藏针,原文每节都引用了约伯的用词。这表明琐法并非没有体会约伯的心声,只顾如何反驳,所以处处针锋相对:
- 「将『心』安正」(13节),是针对「将他放在『心』上」(七17);
- 「不容『非义』住在你帐棚之中」(14节),是针对「我的舌上岂有『不义』吗」(六30);
- 「你必『仰起』脸来」(15节),是针对「不敢『抬』头」(十15);
- 「你必忘记你的『苦楚』」(16节),是针对「我的哀情」(10:1);
- 「虽有黑暗仍像『早晨』」(17节),是针对「那里的光好像幽暗」(十22);
- 「你因有『指望』就必稳固」(18节),是针对「消耗在无『指望』之中」(七6);
- 「坦然『安息』」(18节),是针对「『躺卧』在尘土中」(七21);
- 「四围『巡查』」(18节),是针对「『求』死」(三21);
- 「『无人』惊吓」(19节),是针对「你就用梦惊骇我、用异象恐吓我」(7:14);
- 「他们的指望就是气绝」(20节),是针对「 我厌烦我的性命」(10:1)的绝望感,这是最后的结论,追根究底,如果约伯厌弃生命,那就是恶人的下场。OC/25
- 【本章】
- 琐法是神用来对付约伯、造作约伯的第三个工具,他的立论不需要任何根据,既不是经验,也不是传统,而是自己的直觉。他的权威就是他自己,他认为对的就是对的,所以武断地定罪约伯(5节)。虽然他的话最短,但却单刀直入,充满杀伤力。琐法所描绘的美好生活(15-19节),与以利法(五17-26)和比勒达(八20-22)所勾画的相似,都是同一个「认罪-赦免-蒙福」的「属灵公式」。
- 三位朋友都认定约伯有罪,但以利法说话比较婉转,只是说:「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四7),而琐法的话根本就是定罪:「但恶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们无路可逃;他们的指望就是气绝」(20节)。这三位朋友都是好心人,但对神的认识都不够全面,所以说话既有正确的成分,也有不准确的成分。他们虽然有出于肉体的「好心」,但却坚持自己的盲点和偏见,连仅有的正确也会失去劝勉人、安慰人的功效。我们若认同所谓的「成功神学」、「恩典福音」,也会和三位朋友一样由果溯因,把受苦者当作信心不足、不够敬虔的人,使劝勉变成了定罪、安慰变成了控诉。
【思想问题💡】
- 琐法为何率直地指责约伯的不是?参4节。他接纳约伯的答辩么?他所关注的是约伯本人还是他的神学立场呢?你对那些神学立场与你不同的人该抱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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