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31章

约伯述说他的敬虔

31:1 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
31:2 从至上的 神所得之分、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是甚么呢。
31:3 岂不是祸患临到不义的、灾害临到作孽的呢。
31:4 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脚步呢。
31:5 我若与虚谎同行、脚若追随诡诈.
31:6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称度、使 神可以知道我的纯正.
31:7 我的脚步若偏离正路、我的心若随着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31:8 就愿我所种的、有别人吃.我田所产的、被拔出来。
31:9 我若受迷惑、向妇人起淫念、在邻舍的门外蹲伏.
31:10 就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别人也与他同室。
31:11 因为这是大罪、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
31:12 这本是火焚烧、直到毁灭、必拔除我所有的家产。
31:13 我的仆婢与我争辩的时候、我若藐视不听他们的情节.
31:14 神兴起、我怎样行呢.他察问、我怎样回答呢。
31:15 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么.将他与我抟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么。
31:16 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或叫寡妇眼中失望、
31:17 或独自吃我一点食物、孤儿没有与我同吃.
31:18 (从幼年时孤儿与我同长、好像父子一样.我从出母腹就扶助寡妇.〔扶助原文作引领〕)
31:19 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
31:20 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为我祝福.
31:21 我若在城门口见有帮助我的、举手攻击孤儿.
31:22 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我的膀臂从羊矢骨折断。
31:23 因 神降的灾祸、使我恐惧、因他的威严、我不能妄为。
31:24 我若以黄金为指望、对精金说、你是我的倚靠.
31:25 我若因财物丰裕、因我手多得资财而欢喜.
31:26 我若见太阳发光、明月行在空中、
31:27 心就暗暗被引诱、口便亲手.
31:28 这也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又是我背弃在上的 神。
31:29 我若见恨我的遭报就欢喜、见他遭灾便高兴.
31:30 (我没有容口犯罪、咒诅他的生命)
31:31 若我帐棚的人未尝说、谁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饱呢.
31:32 (从来我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却开门迎接行路的人.)
31:33 我若像亚当〔亚当或作别人〕遮掩我的过犯、将罪孽藏在怀中、
31:34 因惧怕大众、又因宗族藐视我使我惊恐、以致闭口无言、杜门不出.
31:35 惟愿有一位肯听我、(看哪、在这里有我所画的押、愿全能者回答我)
31:36 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
31:37 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
31:38 我若夺取田地、这地向我喊冤、犁沟一同哭泣.
31:39 我若吃地的出产不给价值、或叫原主丧命.
31:40 愿这地长蒺藜代替麦子、长恶草代替大麦.约伯的话说完了。

— 释经 —

内容纲要

【约伯表明自己是清白的】

  1. 严以律己:清心寡欲,诚实正直(1~12节)
  2. 宽以待人:善待仆婢,济贫解困(13~23节)
  3. 敬畏真神:不靠横财,不拜偶像(24~28节)
  4. 总结素行:对人无亏,对神无愧(29~40节)

约伯述说他的敬虔

  • 本章是约伯起誓,否认一切能想到的罪名,誓言清白的「我」(二十九11-20)。约伯一共63次提到「我」,否认了10项罪名。他既没有做不该做的事,也没有不做应该做的事;不但没有干犯神,而且主动爱人如己。约伯的人生,几乎就是登山宝训的实践(太五-七章)。

31:1 我与眼睛立约,

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

31:2 从至上的 神所得之分,

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是什么呢?

31:3 岂不是祸患临到不义的,

灾害临到作孽的呢?

31:4 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

数点我的脚步呢?

  1. 【1-4节】是否认贪恋女色的罪。约伯对自己的标准,就是主耶稣对门徒的标准:「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五28)。

31:5 我若与虚谎同行,

脚若追随诡诈;

31:6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称度,

使 神可以知道我的纯正;

31:7 我的脚步若偏离正路,

我的心若随着我的眼目,

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1. 【我的心若随着我的眼目】约伯的诚实是让心决定眼目,而不是让眼目决定心。意思是如果眼见的利益足够大,心就无法再坚持诚实。

31:8 就愿我所种的有别人吃,

我田所产的被拔出来。

  1. 【5-8节】是否认虚谎诡诈的罪。

31:9 我若受迷惑,向妇人起淫念,

在邻舍的门外蹲伏,

31:10 就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

别人也与她同室。

  1. 【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古代社会中,磨面是妇女的日常劳作,象征屈辱和被奴役。
  2. 【本节】直译:「愿我的妻子为别人磨面;愿其他男人在她身上屈身。」
    • 约伯表示自己若曾渴望或侵犯别人的妻子,就愿意自己的妻子遭受同样的命运,一报还一报,表明他的清白和对道德的严格要求。
    • 并不是自己犯罪找妻子惩罚,这里只是提出其中一项,下文还提到这是死刑,并要拔除家产(12节)。OC/25

31:11 因为这是大罪,

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

31:12 这本是火焚烧,直到毁灭,

必拔除我所有的家产。

  1. 【9-12节】是否认通奸行淫的罪。

31:13 我的仆婢与我争辩的时候,

我若藐视不听他们的情节,

  1. 【情节】意思是「案情」。
  2. 【仆婢】指男女奴隶。古代的奴隶完全没有权利和地位,但约伯却相信人人都是神所创造的(15节),所以承认奴隶公平诉讼的权利,这与当时外邦人的观念完全不同。他连奴隶都不藐视,更何况是自由人呢?

31:14 神兴起,我怎样行呢?

他察问,我怎样回答呢?

31:15 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

将他与我抟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吗?

  1. 【13-15节】是否认藐视他人的罪。

31:16 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

或叫寡妇眼中失望;

31:17 或独自吃我一点食物,

孤儿没有与我同吃;

31:18 (从幼年时孤儿与我同长,好像父子一样;

我从出母腹就扶助(注:原文作“引领”)寡妇。)

  1. 【本节】
    • 直译:“因为从我幼年起,他就像父亲一样养育我;从我母腹中,他就引导我。”
    • 「他」指神,意思是约伯认为因为从幼年起,神就照顾约伯成长,所以约伯也要用同样的心去照顾孤儿寡母。OC/25

31:19 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

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

31:20 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

为我祝福;

31:21 我若在城门口见有帮助我的,

举手攻击孤儿;

31:22 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

我的膀臂从羊矢骨折断。

  1. 【缺盆骨】指「肩胛骨」。
  2. 【羊矢骨】指「肱骨」。
  3. 【本节】指约伯若不愿意出手帮助,他情愿自己的手脱落,不要自己的手。OC/25

31:23 因 神降的灾祸使我恐惧;

因他的威严,我不能妄为。

  1. 【16-23节】是否认吝于行善的罪。

31:24 我若以黄金为指望,

对精金说:‘你是我的倚靠’;

31:25 我若因财物丰裕,

因我手多得资财而欢喜;

31:26 我若见太阳发光,

明月行在空中,

31:27 心就暗暗被引诱,

口便亲手;

  1. 【26-27节】约伯在声明他从未因日月的光辉而向它们献上敬拜。在古代近东文化中,日月被视为神灵,许多人向它们顶礼膜拜。但约伯强调,他始终只忠于主,没有陷入偶像崇拜。
  2. 【口便亲手】
    • 可能是当时敬拜天象的动作。
    • 可能代表自己欣赏自己做的事。OC/25

31:28 这也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

又是我背弃在上的 神。

  1. 【24-28节】是否认背弃真神的罪。

31:29 我若见恨我的遭报就欢喜,

见他遭灾便高兴;

  1. 【欢喜、高兴】都是内心的感受,只有神才能知道。有多少人敢夸口从未对仇敌「遭报」(29节)而有瞬间的高兴呢?有多少信徒不曾为心目中的恶人「遭灾」(29节)而「感谢神」呢?但是,约伯却做到了登山宝训的要求(太五43-48):「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五44)。

31:30 (我没有容口犯罪,

咒诅他的生命。)

  1. 【29-30节】是否认幸灾乐祸的罪。

31:31 若我帐棚的人未尝说:

‘谁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饱呢?’

  1. 【帐棚的人】包括家人、仆婢、亲友和客旅。

31:32 (从来我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

却开门迎接行路的人。)

  1. 【31-32节】是否认不善待人的罪。
  2. 【客旅】只是暂时路过,并非贫寒人和孤儿寡母一直生活在周围(16-17节),完全可以在不方便的时候佯装不见。但是,约伯「开门迎接行路的人」(32节),并不是被动地避免做错事,而是主动地照顾有需要的客旅。

31:33 我若像亚当(注:或作“别人”)遮掩我的过犯,

将罪孽藏在怀中;

31:34 因惧怕大众,

又因宗族藐视我使我惊恐,

以致闭口无言,杜门不出;

  1. 【33-34节】
    • 是否认假冒为善的罪。
    • 约伯并没有否认自己是罪人,但他一旦发现自己有罪,就立刻献祭(一5),并不隐瞒。他确信自己已经对付了所有的罪,所以才敢在神面前坚持自己无罪(二十七6)。

31:35 惟愿有一位肯听我!

(看哪!在这里有我所划的押,愿全能者回答我。)

31:36 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

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

31:37 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

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

  1. 【35-37节】
    • 是约伯请求法官接受他的申诉。
    • 约伯坚信自己无罪,所以如果收到控诉者所写的「状词」(36节),他「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36节),就像有尊严的王子一样(37节),充满自信地进到神的面前,陈明自己的案件(37节)。
上图:主前1250年的古埃及纸莎草纸《死者之书 book of the dead》(或译为亡灵书、死亡之书)的一部分。《死者之书》是图文并茂的卷轴,放在棺材中,内容因人而异。目的都是教导死者在前往阴间的路上保护自己,并回答42位神明的审问,以证明自己无罪,甚至不惜用咒语愚弄神明。

31:38 我若夺取田地,这地向我喊冤,

犁沟一同哭泣;

31:39 我若吃地的出产不给价值,

或叫原主丧命;

31:40 愿这地长蒺藜代替麦子,

长恶草代替大麦。”

约伯的话说完了。

  1. 【38-40节】
    • 是否认巧取豪夺的罪。
    • 约伯已经向法官提出了最后的请求(35-37节),但又想起一条,所以赶紧补充,表明情辞迫切、急于辩白。
  2. 【本章】
    • 约伯的话终于说到了尽头。人的尽头,就是神的起头。但实际上,神的起头早就开始了(一7),是神主动把约伯带到这样一个尽头,让他把所有的话都讲完了,所有的痛苦都发表了,然后安静下来,等候神对他说话。神从来都不是消极的神:出埃及不是目的,进迦南才是;倒空不是目的,充满才是;拆毁不是目的,建造才是;苦难也不是目的,「主给他的结局」(雅五11)才是。因此,神的工作并没有停留在显明人的「我」,祂不但要让约伯认识自己,更要让他认识神:「没有对自己的认识,就没有对神的认识;没有对神的认识,就没有对自己的认识」(《基督教要义》卷1第1章)。神绝不会让约伯一直「像尘土和炉灰一般」(三十19),而是要让他从「尘土和炉灰」中发出呼喊:「我从前风闻有祢,现在亲眼看见祢。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四十二5-6),然后得着生命的更新——因为「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
    • 有些学者认为约伯过于自恋,笔者认为这样的批评不正确。因为约伯这些回答都是用来应付3友们的无端指控的。约伯是自信,并非自恋,当一个人自信的在法庭上陈述自己正直,而我们说这个人太自恋了,不是很奇怪吗?然而,笔者不排除约伯有自以为义的部分(32:2),因为「主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是公义的」(诗 145:17),并且「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 143:2),「公义和能力唯独在乎神」(赛 45:24)。所以当约伯因为痛苦误会神将自己视为仇敌的时候(伯19:11),确实自以为义,当他误会神欺压他、又藐视他,确实自以为义(伯10:3),当他在痛苦中忘记了神救赎(伯 30:20-21),确实也自以为义。OC/25

【思想问题💡

  1. 有学者认为本章有旧约伦理的精义,可媲美新约的登山宝训(太5:1~7:29),因为约伯的善行不止于外表,且有内在敬畏神的动机,你同意么?
  2. 约伯在本章的表白中,有那些地方正好反驳撒但在神面前对他的控诉(1:9~11)?以利法假设约伯可能犯的罪(22:6~9)是否成立?约伯光明磊落的行为可否作我们的借镜呢?
D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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