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祭司的基本定义与语源
- 希伯来文:כֹּהֵן(kohen)——意为“侍奉者”、“代表神执行职务的人”。
- 希腊文:ἱερεύς(hiereus)——意为“献祭者”或“祭祀官”。
祭司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代表人向神献祭、求恩,也代表神向人启示旨意。
二、祭司制度的历史起源与设立
1. 以色列人祭司制度前的“祭司”
- 麦基洗德(创14:18):撒冷王、至高神的祭司,属非亚伦体系,象征属天永恒祭司(参来7章)。
- 约瑟的岳父波提非拉(创41:45):埃及祭司。
- 摩西的岳父叶忑罗(出2:16;3:1;18:1):米甸的祭司。
- 约瑟治理埃及时,埃及各地有祭司(创47:22)。
这显示“祭司制度”在人类宗教文化中普遍存在,非以色列独有。
2. 亚伦与利未体系的设立(出28;利8)
- 神在出埃及时正式设立亚伦及其后代为“祭司”(kohen)。
- 利未支派整体分别为神,作为属神的“事奉者”协助祭司(民3:5–10)。
三、以色列祭司与外邦祭司之对比
比较项目 |
以色列祭司(kohen) |
外邦祭司(komer,王下23:5) |
|---|---|---|
原文用词 |
kohen(כֹּהֵן) |
komer(כֹּמֵר) |
任职资格 |
必须是亚伦家族的男子 |
无明确限制,男女皆可 |
职责范畴 |
敬拜、教导律法、求问神、祭祀、审判 |
主要献祭、占卜或仪式操作 |
圣洁要求 |
身体无残疾、仪文洁净、行为圣洁(利21) |
形式为主,强调身体仪式洁净 |
神的拣选性 |
神亲自设立,利未支派专属(民3:10) |
人为制度 |
四、祭司的核心职责与职能
职责 |
说明 |
参考经文 |
|---|---|---|
1. 求问神旨 |
借乌陵和土明判定神的旨意 |
申33:8;撒上30:7–8 |
2. 教导律法 |
教导以色列人认识神的律法 |
申33:10;玛2:6–7;利10:11 |
3. 烧香献祭 |
于祭坛上献燔祭、香料、赎罪祭等 |
申33:10;民16:40;来5:1 |
4. 保管圣物 |
看守圣所及器具、抬约柜 |
民3:38;4:16;书3:6;撒下6:6–7 |
5. 公义审判 |
裁决宗教、民事争议 |
申17:9–12;代下19:8–11 |
6. 吹号召会 |
召集百姓打仗、行军、守节 |
民10:1–10;31:6 |
7. 为人祝福 |
奉主名祝福以色列人 |
民6:22–27;代上23:13 |
五、祭司制度的属灵象征与预表
1. 中保职份的象征意义
-
代表人与神之间的桥梁,预表最终的中保——耶稣基督(提前2:5)。
2. 圣洁的生活典范
-
被分别为圣,不可与污秽之物接触,表明属神身份与见证(利21章)。
3. 基督为终极的大祭司(来4–10章)
比较 |
亚伦体系祭司 |
耶稣基督 |
|---|---|---|
任职体系 |
利未支派,属地 |
麦基洗德等次,属天 |
献祭内容 |
动物血 |
自己的血(来9:12) |
圣所所在 |
地上的帐幕 |
天上的至圣所 |
献祭次数 |
重复、多次 |
一次献上永远有效(来10:12) |
六、新约的转变:普世信徒皆为祭司
新约延续并超越了祭司观念:
- 彼前2:9:「你们是有君尊的祭司…」
- 启1:6:「祂使我们成为国民,作祂父神的祭司…」
- 罗12:1:「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
信徒皆可:
- 亲近神,不再受限于圣所帘子(太27:51)。
- 献属灵的祭:赞美、行善、奉献、祷告。
- 担负教导与见证的使命(太28:19;林后5:20)。
七、祭司职份的失败与警戒
1. 祭司失职的实例
- 弥3:11:「祭司为雇价施训诲」。
- 何4:6:「你弃掉知识,我也弃掉你…」
- 以利的儿子霍弗尼和非尼哈贪婪、淫乱,遭神击打(撒上2–4章)。
2. 神的责备与审判
- 祭司若不存敬畏、忘记律法,神就使其职分被废(何4:6;玛2:1–9)。
- 神期望“祭司口中当存知识,人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玛2:7)。
小结
祭司制度是旧约敬拜体系的核心,但绝非礼仪性的职业制度。祭司必须有神的呼召、活出圣洁生命、承担中保与教导的责任。新约中,这制度在基督里完全成全,而所有重生的信徒都在神面前领受“属灵祭司”的身份,成为“圣洁的国度、神的子民”,在地上为神发光、事奉祂。
大祭司(Kohen haGadol)的职分与预表
1. 大祭司的设立与资格
- 设立依据:出埃及记28章,神明确拣选亚伦为“首任大祭司”,他的后裔世袭此职。
- 资格要求(利21:10–15):
- 必须是亚伦后裔中被膏立、穿圣衣者。
- 不可撕裂衣服,不可为死尸哀哭。
- 只能娶处女为妻,不可娶寡妇、离婚妇、被玷污之人。
- 必须身体毫无残疾(利21:16–23)。
2. 大祭司与普通祭司的区别
项目 |
大祭司 |
普通祭司 |
|---|---|---|
希伯来文 |
כֹּהֵן הַגָּדוֹל(kohen haGadol) |
כֹּהֵן(kohen) |
穿着 |
金衣与白衣(利16) |
圣袍与细麻布衣 |
权柄 |
独自进入至圣所 |
仅限圣所(外层) |
职责 |
国家中保、赎罪、献香 |
日常献祭、礼仪维护 |
任期 |
终生(若未犯罪) |
轮班制 |
神学预表 |
预表基督(来4–10章) |
预表信徒祭司职 |
3. 大祭司的主要职责
职责 |
内容 |
经文 |
|---|---|---|
1. 赎罪日献祭 |
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为全以色列赎罪(只穿白衣) |
利16章 |
2. 管理圣所 |
监督全部祭司工作,维护圣所秩序 |
代上24章;代下26:18 |
3. 执行国家性仪式 |
吹角、抬约柜、献初熟祭、节期代表 |
书6:4;利23 |
4. 危机中代求 |
战争、灾难时为民众代求 |
撒上14:18;撒下15:24 |
5. 裁判与分争 |
与长老、文士共同参与大公会审判 |
申17:8–12;太26:57–66 |
4. 圣服与象征意义(出28章)
圣服组件 |
含义 |
|---|---|
以弗得 |
承载民族(肩上两块宝石刻12支派名) |
胸牌(决断胸牌) |
象征神的判断与智慧(含乌陵与土明) |
冠冕 |
上写“归YHWH为圣”,表明圣洁分离 |
蓝袍与铃铛 |
行动时发出声音,代表透明与敬畏 |
白衣(赎罪日) |
谦卑、圣洁,仅在利16日穿戴 |
5. 大祭司在历史中的关键人物
人物 |
时代与作用 |
|---|---|
亚伦 |
首任大祭司,被亲自膏立 |
以利 |
兼任士师与大祭司,但因教养儿子失败遭审判(撒上2–4章) |
撒督 |
所罗门时代大祭司,被神肯定,后代在圣殿重建中继续(结40–48) |
约书亚 |
被掳归回后大祭司,与所罗巴伯重建圣殿(该书;亚3) |
该亚法 |
新约中反对耶稣的大祭司(约11:49–53;太26:57) |
6. 大祭司的属灵预表:基督耶稣
希伯来书详细论述基督是:
- 按麦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来5:6–10)。
- 无罪、永活的祭司(来7:23–28)。
- 一次献上自己,成全永远赎罪(来9:11–14)。
- 天上的至圣所中为我们代求(来9:24;来4:14–16)。
对照 |
亚伦体系 |
基督 |
|---|---|---|
起源 |
地上,利未体系 |
天上,麦基洗德等次 |
圣所 |
地上帐幕 |
天上真正圣所 |
献祭频率 |
每年一次赎罪日 |
一次永远 |
献祭内容 |
牛羊血 |
祂自己的宝血 |
有限性 |
自己也需献祭 |
永不犯罪,完全洁净 |
7. 圣经中的大祭司对照表
姓名 |
任职时代 |
圣经出处 |
忠/不忠 |
主要事工与事件 |
特别注记 |
|---|---|---|---|---|---|
亚伦 |
出埃及时期 |
出28–40;利8–10;民20 |
✅(早期忠心) |
首任大祭司,被神亲自拣选膏立;犯金牛犊罪但蒙赦免 |
豫表基督中保职;死在何珥山(民20:28) |
以利亚撒(亚伦之子) |
出埃及晚期~迦南初期 |
民20:25–28;书24:33 |
✅ |
接替父职,在会幕前事奉,死后葬于以法莲山地 |
他和约书亚同为民族属灵领袖 |
非尼哈(以利亚撒子) |
士师时期 |
民25:7–13;士20:28 |
✅ |
因对米甸淫乱大发热心,神赐他“永远祭司的约” |
是士师时代敬虔祭司代表 |
以利 |
士师末期 |
撒上1–4章 |
❌ |
兼任士师与大祭司,未管教悖逆的儿子 |
神咒诅其家,祭司职转给撒督家 |
亚希突 |
撒母耳早期 |
撒上14:3;22:9–20 |
❌ |
以利之孙,被扫罗误杀所有祭司时所牵连家族之一 |
其子亚比亚他幸存 |
亚比亚他 |
大卫早期~所罗门初期 |
撒上22–王上2 |
❌(后期) |
初忠心,随大卫逃难;后拥押多尼雅,被所罗门废黜 |
与祭司撒督并任,后落败 |
撒督 |
所罗门时期起 |
撒下8:17;王上2:35 |
✅ |
代替亚比亚他成为大祭司,后代在圣殿侍奉 |
是神应许的“忠心祭司”代表(撒上2:35) |
亚玛利雅 |
约阿施王时期 |
代下23:1–19 |
✅ |
协助耶何耶大重建圣殿、复兴敬拜 |
与文士、利未人同心改革 |
乌利亚 |
亚哈斯王时期 |
王下16:10–16 |
❌ |
按亚述王命令建外邦坛,背离正统敬拜 |
是政治妥协型祭司的典型 |
西莱雅 |
被掳前最后一任大祭司 |
王下25:18–21 |
❌ |
被巴比伦军长拿捕并杀 |
圣殿被毁象征神对以色列的审判 |
约书亚 |
被掳归回后 |
撒上3;该1–2;亚3 |
✅ |
与所罗巴伯一同重建圣殿,被称为“火中抽出的柴” |
是弥赛亚大祭司的预表人物(亚3:8) |
以利亚实 |
尼希米时期 |
尼3:1,13:28 |
❌ |
起初修城墙,后与敌人多比雅联姻,引发尼希米愤怒 |
祭司系统再次腐败,影响百姓 |
约雅大(可能是祭司之一) |
玛拉基时期前后 |
代下24:15–22 |
✅ |
教导约阿施行正事,死后百姓迅速堕落 |
是末期忠心祭司的代表之一 |
该亚法 |
新约初期 |
太26:3;约11:49–52 |
❌ |
主动参与陷害耶稣,说出“不如一人替百姓死” |
无意中预言基督代赎(约11:51) |
亚那 |
新约初期(前任) |
路3:2;约18:13 |
❌ |
虽非现任,但仍掌大权,审问耶稣 |
是祭司世袭制度堕落象征 |
小结与整合
大祭司制度是以色列宗教政治体系的核心。它在历史中起到国家代求与敬拜核心的作用,在属灵上也深深预表着唯一永恒的大祭司——耶稣基督。祂满足了律法要求,也废除了旧约体系,使一切信祂之人都可以坦然无惧地进到神面前(来4:16)。
大祭司的金衣
“金衣”这个词并不是圣经直接使用的术语,而是学者或释经者为了方便区分大祭司在赎罪日和平时穿着的不同服装,所用的统称。
“金衣” = 包含以弗得的整套荣美圣服
「金衣」的组成:出埃及记28章
神为大祭司(亚伦)设立的圣衣,包含以下荣美华丽的服饰,因其中多处使用金线、镶金装饰,故俗称为“金衣”。
组成部分 |
圣经出处 |
材质与象征 |
是否含金 |
|---|---|---|---|
以弗得 |
出28:6–12 |
祭司的主袍,镶嵌两块宝石,象征背负以色列十二支派 |
✅ 用金线编织 |
胸牌(决断牌) |
出28:15–30 |
十二宝石、乌陵与土明,象征公义与神的启示 |
✅ 镶金框架 |
外袍 |
出28:31–35 |
蓝色袍子,下摆有金铃铛与石榴 |
✅ 有金铃 |
内袍(细麻长袍) |
出28:39 |
紧贴身体,象征洁净 |
❌ |
腰带 |
出28:39 |
编织腰带,细工美饰 |
部分含金 |
冠冕(额上的金牌) |
出28:36–38 |
金牌上刻「归耶和华为圣」 |
✅ 纯金 |
👉 因为整套圣衣使用了大量金线、金饰,被传统称为「金衣」,以便与赎罪日所穿的「白衣」做出对比。
赎罪日的“白衣”:利未记16章
- 赎罪日(Yom Kippur)当天,大祭司不穿金衣,只穿细麻衣:
- 细麻内袍
- 细麻裤子
- 细麻腰带
- 细麻裹头巾
「这都是圣服;他要用水洗身之后穿上。」(利16:4)
目的是: 在至圣所中只显出圣洁与谦卑,不带一丝荣耀与权柄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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