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答和亚比户犯罪
| 10:1 |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יהוה主面前献上凡火、是יהוה主没有吩咐他们的. |
| 10:2 | 就有火从יהוה主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יהוה主面前。 |
| 10:3 | 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יהוה主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
| 10:4 |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
| 10:5 | 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
| 10:6 |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יהוה主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יהוה主所发的火哀哭。 |
| 10:7 |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יהוה主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
祭司的条例
| 10:8 | יהוה主晓谕亚伦说、 |
| 10:9 |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
| 10:10 |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
| 10:11 | 又使你们可以将יהוה主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
| 10:12 |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יהוה主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
| 10:13 | 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יהוה主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
| 10:14 |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
| 10:15 | 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יהוה主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יהוה主所吩咐的。 |
| 10:16 | 当下摩西急切的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
| 10:17 | 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יהוה主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
| 10:18 | 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
| 10:19 | 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יהוה主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יהוה主岂能看为美呢。 |
| 10:20 | 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
内容纲要
【祭司尽职时须知】
- 不可献凡火(1~5节)
- 不可因血肉之亲而失态(6~7节)
- 不可喝酒以免不分圣俗而失职(8~11节)
- 祭司和家人要在圣处吃自己当得的分(12~15节)
- 不可因遭遇变故而失察(16~20节)
— 释经 —
拿答和亚比户犯罪
10:1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יהוה主面前献上凡火、是יהוה主没有吩咐他们的.
-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是亚伦4个儿子中较年长的两个(参出6:23、民3:2)。摩西蒙召登西乃山时,他们曾和父亲亚伦,并以色列长老中的70人一道远远的下拜(出24:1、9-11),又在承接圣职中,被立为祭司(8章)。
- 【拿答】原文nadab,意为“出于自发、甘心乐意”(出25:2,35:21;士5:2)。
- 【亚比户】原文abihu,意为“他是父亲”。
- 【香炉】
- 原文machtah,字根chathah的意思是“取出、抽出”(诗52:5;赛30:14),所以machtah可以理解为“盛载灼热物品的工具之统称”。在其他经文,machtah可以指作圣所里面灯台的蜡花盆(出25:38),或收去祭坛上灰烬的盆(出27:3),或圣所殿里的火鼎(王上7:50),或大祭司的香炉(里16:12)。
- 虽然《思高译本》认为是“火盘”,但是笔者认为拿答和亚比户所拿的应该是香炉,因为从可拉党的争论事件中,可见除祭司以外,利未人甚至以色列会众的250首领,都各有香炉(民16:17)。而这里强调拿答和亚比户拿的是“自己”的香炉,应该就是指着这些个人拥有的香炉。
- 也有学者认为在这里可能指一种长柄的盘子,用来铲起热炭。
- 【各自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主面前献上凡火】释经家对于他们二人受到主的惩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 拿答、亚比户没有从祭坛上取圣火,而是用了一般的火(16:12)。OC/20
- 有人认为问题出在香上,即奉上了“异样的香”(出30:9),不是按规定作成的“清洁的香”(出30:34-35)。
- 有人认为他们因为得了这尊荣的地位,便生傲慢的心(凡居高位有权势的人都当十分谨慎,凡事顺服神,不可违背,也不可忽略祂的吩咐,(参申4:2,12:32,箴30:6,启22:19)
- 还有人认为拿答、亚比户不是在规定的时间献香,不是在“早晨收拾灯的时候”或“黄昏点灯的时候”(出30:7-8)。主的荣光向众民显现,明显是在“早晨的燔祭”之后。
- 巴勒斯坦的《他耳根》将这一事件和下文禁止进会幕时喝酒联系起来,认为拿答、亚比户是喝醉了酒进入圣所范围。
- 重点应该是在“自己的香炉”,暗示了他们不是使用所规定的香炉进行圣职,而是不按规矩随意采用了自己带去的物品,所以所献上的视为“凡火”。OC/20
- 无论如何,本节都是在强调他们两个人,按己意执行圣职。OC/20
- 【在主面前】本句有三个意思:
- 在会幕前(本处指的是这里[4节])
- 在圣所的内幔前(4:6),
- 在至圣所的约柜前
- 【凡火】💡祭坛乃是十字架的豫表。香是我们在神面前的事奉。我们事奉的热心,必须是从十字架的祭坛来的。凡不按此例献的,必定死。十字架是甚么呢?是我们的己死的地方,也是我们让主生活的地方。十字架对付了我们己的智慧、意见、能力、热切、盼望、喜好。我们乃是经过这样的对付之后,才配到神面前来事奉。凡火就是自己的火,就是属魂生命所发出来的火,就是血气生命、天然生命的火。许多时候,我们的热心固然是热心,但并不是出乎神的。活固然是火,但并不是祭坛上的活,不过是凡火而已。
- 【是主没有吩咐他们的】
- 神只允许大祭司「在主面前烧这香」(出30:7-8),拿答、亚比户却冒失地「盛上火,加上香」(1节),自作聪明地进入圣所,「在主面前献上凡火」(1节)。「神是轻慢不得的」(加6:7),所以立刻「有火从主面前出来」追讨这「凡火」。
- 在整个承接圣职的过程中,第八章摩西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照主所吩咐的」做的(八4、5、9、13、17、21、29、34、36);第九章亚伦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也是「照主所吩咐摩西的」做的(九10、21);现在到了亚伦的儿子这里,却悄悄地出现了一件「主没有吩咐他们的」(1节)的事。

10:2 就有火从יְהוָֹה 主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יהוה主面前。
- 【有火从主面前出来】与(9:24)“有火从主面前出来…烧尽”完全一样,只是所烧之物不同而已,可见这是同一样事情和方式的重复发生。
- 【本节】这时,从主面前出来的火,也就是将祭坛上的燔祭和脂油烧尽的火,立刻成为审判和惩罚的火,将他们二人烧尽,死在主面前,也就是圣所之前。拿答和亚比户之死,不像祭坛上的燔祭和脂油被火烧尽,而是像被电击那样,身体和衣服均未烧坏(10:4-5)。
10:3 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יהוה主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 【亲近我的人】“亲近”原文qarob,意为“靠近”,是祭司的形容词(出19:22;民16:5;结42:13,43:19),因为祭司“就近”(qarab,9:7-8)神,又献上“使…亲近”的祭物(7:9、33,9:9等)。
- 【显为圣…得荣耀】意思是神要透过人的行为彰显祂的圣洁和荣耀。
- 【我要显为圣】
- 原文直译是「我要得到神圣的对待」(英文ESV版)。我们事奉神、敬拜神的原则,就是把神当作神来对待,让祂能在自己的百姓中「得荣耀」。因此,越是「亲近」神的人,越是要注意神的圣洁和荣耀,「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又「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20)。
- 越亲近神,神的要求越高。帐幕的外院,只要洁净的人就可以进去(12:4);而祭司「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出30:20)。因为「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路12:47),所以「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17)。
- 越亲近神,也越认识自己的罪。先知以赛亚见到神的第一反应,是承认自己「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6:5);使徒保罗到晚年的时候,承认「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1:15),他不是承认自己在信主前「是个罪魁」,而是承认自己一直到年老也还「是个罪魁」。
- 【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
- 以色列人的宗教敬拜生活必须一开始受到约束,如果神在这一次不追究亚伦两个儿子的过犯,他们就会在此对全部的律法抱无所谓的态度,因此神会如此严厉,是要使祭司们对任何亵渎神的事有所警惕。
- (9:24)的火和(2节)的火,说明:主的心意,是要亲近祂的人荣耀祂,如果祂的仆人像(9章)亚伦那样按照神的吩咐行,神就会应许施行恩典来荣耀祂的圣洁(结20:41,28:25,36:23,38:16,39:27等);相反的,如果像拿答、亚比户那样不照吩咐而行,神也会降下管教和灾祸,让世人认识祂的圣洁和荣耀(民20:13;申28:37、46、63;赛66:15;结28:22;番1:18等)。所以(来12:28-29)提醒信徒,“所以我们既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
- 【默默不言】原文damam,是表达静默最强烈的字:强忍地不让任何一点声音发出来(哀2:10,3:28;摩5:13),亚伦知道这是神伸张祂应得的荣耀,所以就好像以西结丧妻的经历一样(结24:17),抑制心中的悲伤,不让感情流露,免致有不赞同神荣耀的表现,所以《七十士译本》翻译为“心被刺透”。
10:4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 【乌薛】是亚伦父亲暗兰的兄弟(出6:18-22),意为“神是我的帮助”。乌薛也算是一个相当普通的名字,除了暗兰的兄弟以外,还有大卫时代利未人希幔的儿子(代上25:4),和在希西家时他的后裔(代下29:14),西缅支派的族长(代上4:42),便雅悯的孙子(代上7:7),和尼希米时修殿的人(尼3:8);而拼法稍有变化的雅薛(代上15:28),另外《旧约》有好几个乌西雅(意思是主是我的帮助,王下15:23、32;何1:1;摩1:1;亚14:5;代上6:9,27:25;拉10:21;尼11:4等)都是同样意义的组合名字。
- 【米沙利】意思是“谁是神那样”(who is what God is?)。《旧约》只有另外两个人同有这名字(但1:6;尼8:4)。除了知道他是摩西的堂兄弟外,便无其他有关他的资料。
- 【以利撒反】意思是“神曾保护”,除了此处外,另外有西布伦支派族长也同名(民34:25),和米沙利一样,《圣经》并没有其他有关他生平的事。
- 【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由于祭司不得接近死尸,而且死尸不能放在圣处。米沙利、以利撒反他们是亚伦的至亲,是拿答和亚比户的堂兄弟,所以可以到圣所范围把他们的尸体抬走。
- 【亲属】
- 原文ach是“兄弟”的意思,但在《旧约》“兄弟”一词最主要是表达至亲平辈的关系,不一定是指胞兄弟。(创18:13)中文翻译为“骨肉”(小字说明原文是弟兄,而亚伯拉罕和罗得实在是叔侄),(出29:12)的“外甥”原文也是兄弟,甚至同胞也可称为兄弟,就如(6节)“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
- 照顾死者是亲人的重要责任之一。这时死者的弟弟和亚伦作为祭司仍在献祭,因此不能抽身,若是接触死尸将成为不洁净。故此需要召来远房亲戚执行当尽的义务。
- 【圣所前】
- 说明拿答和亚比户不是死在会幕中或圣所中,而是死在圣所的门口前。
- 暗示圣所的神圣,神深知一切,因为他们都还没有进去圣所进行私意敬拜,就已经在圣所前被神击杀了。OC/20
- 【抬到营外】就是埋葬他们的地方,死尸是不洁净的(11:24),葬在营外可避免在营内作息时意外触摸到而受污染。在旷野多石的地方,通常是在死尸上堆叠石块,防止野兽撕食。
10:5 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 【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
- 并不是说给死人穿上衣服,而是他们本来就穿着祭司袍,因为原文直译应该是“连同他们的袍子”。
- 祭司穿的袍子是白色短袖外袍,长达膝盖。
- 从尸体和外袍的完整可见,拿答和亚比户的死不是一般的火焚,而是如同被雷电击中那样。这是神的圣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临到两个敢于圣处大典中,亵慢神的祭司。
10:6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יהוה主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יהוה主所发的火哀哭。
- 【以利亚撒】原文Elazar,意为“神曾帮助”,《旧约》有其他5个人同有这个名字(撒上7:1;撒下23:9;代上23:21;拉8:33,10:25),但在《旧约》主要(超过60)次是指承继作大祭司的这个亚伦之子。
- 【以他玛】原文ithamar,意为“棕榈之地”。
- 【蓬头散发】原意是“不可显露你们的头”,意思是不梳理,是一种悲伤的象征。按(结44:20),祭司不可剃头,但也不可容发长长,只可剪去。按犹太传统Sifra和Talmud指出只准30天不剪发,无论长度限制如何,祭司服装的冠冕(8:9)常将头发包裹着,所以(节24:23)说解松勒头巾就是吊丧的行动(13:45;撒下15:30,19:4)。
- 【撕裂衣裳】
- 即把衣服撕开,露出前胸,同样是表示哀恸(创37:29、34,44:13;书7:6;撒下1:11;伯1:20等)。
- 另外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身为祭司,当然不能撕裂衣裳,因为他们穿着的是圣衣(8:2)。
- 【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能撕裂衣裳】意思是摩西吩咐亚伦全家,尤其是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不可为他两个兄长举哀。这是因为拿答及亚比户的死不是自然的,而是神直接惩罚的结果;如果亚伦、以利亚撒、以他玛参加丧礼,蓬头散发又撕裂衣裳, 情绪高涨将会埋冤神。摩西希望他们看清问题,不要埋怨神,以免神恼怒,把他们也杀死。
- 【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主向全会众发怒】学者们对为何摩西不让亚伦的两个儿子为拿答和亚比户的死举丧的原因是他们作为一个祭司,首先应当体察的是神的荣耀与神圣,神的怒气与审判,而不是顾念个人的私情,包括父子之情和手足之情。如果在如此重大的是非问题上,他们站在亵渎神的亲人那边,置神神圣、尊严于不顾,他们也将难以逃脱死亡的惩罚。而如果大祭司亚伦和他儿子真的如此,那他们所代表的会众必因失去中保而献于混乱,遭到神的怒气。
- 【为主所发的火哀哭】原文直译是“却要为永恒主所燃烧起的焚烧来哀哭”,这句话的提供一个价值观:是在劝告人不要为了罪人哀哭,而是要为了人不珍惜信仰而感到痛心。OC/20
10:7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יְהוָֹה 主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
- 指会幕外面被院帷围起来的院子。主藉摩西禁止亚伦和他两个儿子出到院子外面加入送葬的行列,与一般以色列人一起哀哭。
- 意思是不要惋惜所失去干犯圣处的罪人,作为祭司要惋惜的是会幕里面的事。OC/20
- 【因为主的膏油在那你们的身上】他们刚刚承受圣职,作为神和罪人之间的中保,站立在祭坛之侧、会幕门口。他们必须和神保持一致,以神的心为心,正像后来的非尼哈一样:“他在他们中间,以我的忌邪为心”(民25:11)。
祭司的条例
10:8 יהוה主晓谕亚伦说、
- 【本节】上文都是由摩西告诫亚伦,现在是主亲自告诫亚伦。在全本《利未记》中,这是惟一的一次,其他绝大多数都是主晓瑜摩西。
10:9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 【会幕】指圣所和至圣所。
- 【进会幕的时候】指祭司们点香坛的香,点灯台的灯,换桌子上的陈设饼的时候,以及大祭司进至圣所对幔子弹血的时候。
- 【清酒】指一般的葡萄酿成的酒。埃及的酒通常用大麦酿制,而迦南地的酒用葡萄酿制。「清酒」可能是用四分水对一分酒冲淡。
- 【浓酒】指用麦子、玉米、高粱等酿成的含酒精量较高的烈性酒。「浓酒」原文是「浓会使人醉的酒」,酒精较多。
- 【清酒、浓酒、都不可喝】
- 神第一次单独向大祭司亚伦说话,就是发表事奉时「清酒、浓酒都不可喝」的「永远的定例」(9节)。神不允许我们糊里糊涂地事奉,而要清清楚楚地分别为圣(10节)、清清楚楚地教导神的旨意(11节)。因此,我们要谨慎,「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
- 亚伦的两个儿子可能因为喝醉了酒,所以知法犯法。
- 【本节】
- 祭司值班进入圣所时,必须禁酒,以免放荡、张狂、头脑不清、耽误圣事,自取死亡。神在发生了拿答和亚比户的事情后,立刻就亲自晓瑜亚伦,可能是因为他们醉酒失态有关。
- 《旧约》还有拿细耳人,在许愿期间也是清酒、浓酒都不喝,甚至连葡萄汁也不喝(民6:1-4)。
- 《新约》也禁止酗酒,禁止给酒作奴仆(多2:3),因为酒能使人放荡(弗5:18),使人因酒滋事(提前3:5,多1:7)。
- 主的这一禁令,不只是针对亚伦和他儿子,而是适用于世世代代的祭司和大祭司,所以说“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10:9)。
10:10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 【圣的,俗的】“圣的”指分别为圣专为主所用的东西;“俗的”指一般的东西,没有归给主用的。
- 【洁净的,不洁净的】“不洁净的”是指玷污了污秽的东西,除此以外,则都是“洁净的”。
10:11 又使你们可以将יהוה主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 【教训他们】祭司同时又是以色列人的教师,教导的内容,是神赐给他们的一切律例。本节显明祭司的一个最要紧的责任,乃是将神的律法教训百姓(申24:8,33:10;玛2:7),以西结曾因他年间的祭司没有这样行而责备他们(结22:26)。
10:12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יְהוָֹה 主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 【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由于亚伦原有的4个儿子,拿答,亚比户已因干罪被主处死,这就只剩下了两个。以利亚撒原是第3个儿子,现在自然就得了长子的名分,以致亚伦去世时由他继承亚伦为大祭司(民20:23-26)。
- 【你们献给主火祭】是把燔祭、素祭、平安祭合在一起讲。
- 【所剩的素祭】是指素祭中除了献给神以外的部分,所剩下的。如果是细面,只有一把奉给祭司烧在坛上,剩下的便归给祭司(2:3)。如果是无酵饼,除了3种中各取一个烧在坛上以外,剩下的也都归给亚伦和他子孙(2:10)。但由于这是至圣的,所以要在坛边,不带酵而吃(10:12)。
- 【坛边】这里所指的范围是比较大的,可以指院帷之内,也就是圣处吃。
10:13 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יהוה主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 【圣处】也就是(上节)的“坛边”。
- 【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充分体现了祭司没有产业,却以主为产业的精神,即以百姓献给主的供物中的某些部分作为祭司利未人的生活来源(民18:20)。
- 【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意思是摩西对亚伦及会众所说的话,都是主吩咐他的,而且摩西没有在主的吩咐以外有所增减。
10:14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按(7:28-34)的规定,献为平安祭牲的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腿,都是归给祭司和亚伦子孙的。
- 【洁净的地方】与(12-13节)的“坛边/圣处”不一样,“圣处”是指会幕内、院帷内的一块地方。“洁净的地方”可以是在圣处或圣处以外的地方,只要未经不洁之物玷污的地方都是“洁净的地方”,包括祭司的家在内。所以这“摇的胸,举的腿”,祭司可以带回家,分给他的儿女妻子同吃。稍后(22:12-13)会在进一步补充说明,出嫁的女儿失去这权利,但若是寡妇或是被休,没有孩子而归回父家,也可吃举祭的肉。
- 【12-14节】摩西用较为概括的方法将前面吩咐过的归纳为简短的几条,便于亚伦和他儿子执行。
10:15 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יהוה主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יהוה主所吩咐的。
- 【所举的腿,所摇的胸…在主面前摇一摇】本节说明在主面前举一举和摇一摇的人,是献祭者本身,然后将腿和胸放在下面,脂油放在上面一起奉给祭司,表示神与祭司、献祭者之间共有共享。
- 【都是照主所吩咐的】【12-15节】摩西再次重申祭司吃祭物的规定,提醒「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12节)学习受约束,「照主所吩咐的」完成第一次献祭的剩余程序,避免重蹈覆辙。
10:16 当下摩西急切的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 【当下】也就是摩西按主的晓瑜,吩咐亚伦和以利亚撒、以他玛,火祭中哪些归祭司之后。
- 【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是监督第一次献祭的剩余程序是否都按神的吩咐执行,「在神的全家诚然尽忠」(来3:5)。
- 【摩西急切的寻找】
- 摩西不单吩咐亚伦执行任务,他更亲自负责监督,发现少了赎罪祭的羊肉。
- 这“急切的寻找”在原文上有“毫不急忙仔细认真地寻找”之意,可见摩西如何在神的家尽忠(来3:2),也显示摩西向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发怒,不是一时冲动,而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经过思考而表达出来。
- 【赎罪祭的公山羊】摩西所寻找的那只公山羊,原是百姓的供物(9:3),由亚伦为他们献上(9:15)。但(15节)过后,经文并没有记载是否有带祭牲的血进圣所,祭司如何处理祭肉。
10:17 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יהוה主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 【圣所】原文由两个字组成,maqom(站立之处)和qodesh(圣),因此可直译为“圣所区域”或“圣所一带”,指圣所外面的院子。
- 【本节】所指的赎罪祭是(9:15)由众长老代献的赎罪祭,按(4:26)的条例,这种祭的祭肉无须烧掉,而是给献这祭的祭司在圣处吃(6:24-26)。所以摩西才会如此责怪亚伦,为何不吃这祭肉。
10:18 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 【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按照(4:5-6)的规定,受膏的祭司为自己而献的赎罪祭,其祭牲的血应该是由“受膏的祭司带到会幕,把指头蘸于血中,在主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7次,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主面前香坛的四角上”(4:5-7)。
- 【圣所】本处的原文只有qodesh(圣),加上介词成为haq·qō·ḏeš,含义仍与(上节)的“圣所”一样,即指圣所外面的院子或圣处。
- 【17-18节】使摩西发怒的原因有3个:
- 至圣的赎罪祭牲之肉(由众长老献上的赎罪祭),原本应该由祭司在圣所里吃掉的,结果却被他们烧掉了。
- 应该带进圣所里,对着幔子弹7次的赎罪祭牲之血(亚伦为自己献上的赎罪祭),却没有被拿进去。
- 这祭肉是“主又给了你们”(17节)的,是主给祭司直到万代作他们永得的分(6:18),他们不吃祭肉,就是不尊重神赐给他们的分。
10:19 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יהוה主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יהוה主岂能看为美呢。
- 【亚伦对摩西说】虽然摩西只责备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但亚伦却为他们解释,可能吩咐两个儿子烧了赎罪祭的公山羊的人是他(16节)。
- 【赎罪祭】按(4章)的条例,赎罪祭的血和肉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 第一种为受膏的祭司和全会众献的赎罪祭,祭牲的血必须要带进会幕,由祭司用指头蘸于血中,在主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7次,并抹在香坛上(4:5-7、16-18),然后将血倒在会幕门口祭坛的脚那里(4:7、18);祭牲的肉,要全部烧在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4:11、21)。
- 第二种为官长和个别百姓献的赎罪祭,其祭牲的血并不需要带进会幕,而是由祭司用指头蘸于血中,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4:30、34);除脂肪以外,祭牲的肉并不烧掉(4:26、31、35),而是要给献这祭的祭司在圣处吃(6:24-26)。
- 因此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的那种赎罪祭(第一种),这种肉都不可吃,一定要用火焚烧(6:30);没有带血进会幕在圣所赎罪的赎罪祭(第二种),这种肉是可以给祭司分享,而且是至圣的。ps/19
- 从(17节)摩西说这种祭是:“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来看,这个应当吃掉的祭肉是指由众长老献上的赎罪祭(9:15)。可见祭司吃赎罪祭牲的肉,意味着为百姓赎罪,现在亚伦和他两个儿子却把祭牲全烧了,摩西认为这使主所吩咐的赎罪祭变得不完整,是一件未按主的吩咐而行的失误,难免摩西会如此发怒。
- 【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说明亚伦、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不吃祭肉的主要原因。
- 由众长老献上的赎罪祭,原本亚伦及其儿子都可以吃,但是现在因为拿答和亚比户擅自献上凡火,作为父亲的亚伦自觉有罪,无法担当会众的罪孽(17节),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吃这份祭肉,所以就全烧了。ocps/19
- 亚伦及其儿子自觉有罪,愿意位列由众长老献上的赎罪祭罪人之中,作求赎罪的一方,而非作为这个赎罪祭的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因亚伦他们也是献祭者之一,所以他们不能吃这祭肉。ocps/19
- 亚伦的回答,表明他与儿子认同,承认自己和儿子的犯罪有分,所以应当照着大祭司献赎罪祭的条例,不可再吃赎罪祭祭物(4:12)。
- 【看为美】原意是“感到满意”、“接受”或“喜悦”。
10:20 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 【本节】摩西因听见亚伦的告白,知道他们是因为自觉有罪而感到不配吃主的筵席,不敢玷污主的圣礼,而表示感到满意。ps/19
- 【本章】
-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点点的破口也会使神的见证最终完全走样。因此,当神要在人中间做一件新事的时候,对第一次错误通常都是立即追讨,比如献上凡火的亚伦的两个儿子、扶约柜的乌撒(撒下六7)、欺骗圣灵的亚拿尼亚夫妇(徒5:5),「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林前10:6)。但以后却不一定立即追讨,而是让我们看到「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10:11)。如果我们「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罗2:4),放纵自己「刚硬不悔改的心」(罗2:5),结果必然是「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罗2:5),因为「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
- 💡亚伦第一次主持献祭,就出现了两次没有完全遵照神吩咐的事故,但结果却不相同。神追讨拿答、亚比户献上凡火,却悦纳亚伦没吃祭肉。神是公义的,「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7)。但神又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103:10)。神鉴察人心,接纳亚伦的心意,「天离地何等的高,祂的慈爱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诗103:11)。
- 拿答和亚比户这件事的教训:
- ①神的事情只能按神的话语做,神的工人只能用属神的方法去事奉神(9:24;林前3:4,5,13)。不属于神的智慧、能力、品性,都不能帮助我们去做神的事情,只能成为服事神的障碍(亚4:6;约3:6;林前3:18-20)。因此我们应靠神圣灵的能力生活(加5:16,26)、服事神(徒1:8;腓3:3;西1:29);
- ②人不论地位高低,诽谤神的圣洁,必受惩罚。所以,我们应该战兢地聆听神的话语,警醒顺服。
- 拿答和亚比户,有四样特别的利益:
- 他们是大祭司的儿子
- 他们住在圣处
- 他们所供的是圣职
- 神的荣耀为他们显现(9:23,参6注)。
- 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长子和次子,他们曾陪同摩西及亚伦在西乃山看过主的荣光(出24:1), 且刚与父亲及兄弟以利亚撒、以他玛接受了祭司的圣职(9)。他们虽是才蒙了这特别的恩典,反倒这样的去犯罪,故此受了重刑罚。
【讲道🎤】【两种不照主的吩咐】
【思想问题】
- 拿答和亚比户的死给圣职人员什么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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