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王位巩固
| 3:1 | 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他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יְהוָֹה 主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 |
| 3:2 | 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丘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יְהוָֹה 主的名建殿。 |
| 3:3 | 所罗门爱יְהוָֹה 主、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丘坛献祭烧香。 |
| 3:4 | 所罗门王上基遍去献祭、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丘坛.〔极大或作出名〕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 |
| 3:5 | 在基遍夜间梦中、יְהוָֹה 主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甚么、你可以求。 |
所罗门的祈祷
| 3:6 | 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 |
| 3:7 | יְהוָֹה 主我的 神阿、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 |
| 3:8 | 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 |
| 3:9 | 所以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 |
神答允祈求
| 3:10 | 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 |
| 3:11 | 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 |
| 3:12 | 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 |
| 3:13 | 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 |
| 3:14 | 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 |
| 3:15 | 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יְהוָֹה 主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 |
所罗门智慧的判决
| 3:16 | 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
| 3:17 | 一个说、我主阿、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他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 |
| 3:18 | 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 |
| 3:19 | 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他的孩子. |
| 3:20 | 他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他怀里、将他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 |
| 3:21 | 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的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
| 3:22 | 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他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 |
| 3:23 | 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
| 3:24 | 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 |
| 3:25 | 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
| 3:26 | 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
| 3:27 | 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
| 3:28 | 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 神的智慧、能以断案。 |
— 释经 —
内容纲要
【所罗门王的智慧】
- 所罗门娶法老女儿为妻(1节)
- 所罗门上基遍去献祭(2~4节)
- 所罗门在梦中向神求智慧(5~15节)
- 所罗门凭智慧为两个妓女判断孩子的归属(16~28节)
所罗门王位巩固
3:1 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יְהוָֹה 主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
- 【法老的女儿】很可能是所罗门的王后,但并不是他的第一位妻子,也不是他的第一位外邦妻子,因为亚扪人拿玛在所罗门登基前,已经为他生了罗波安(王上十四21)。
- 【埃及王法老】很可能是古埃及第二十一王朝的法老西阿蒙(Siamun,主前986-967年)。这位法老的权力受到底比斯大祭司的限制,无法对外扩张,所以通过和亲与所罗门结盟,并攻取了「基色」作为女儿的嫁妆(九16)。基色扼守南北沿海大道和从耶路撒冷到地中海约帕港的东西大道,对埃及和以色列都很重要;被法老的女婿所罗门控制后,既有利于埃及,也有利于建造圣殿所需香柏木的顺利供应(代下二16)。
- 【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
- 政治联姻所带来的好处是短暂的,法老西阿蒙在开始建殿前后就去世了,王位落到他的对手底比斯大祭司普斯森纳二世(Psusennes II,主前967-943年在位)手中。而到了所罗门的晚年,第二十二王朝的法老示撒(Shoshenq I,主前943-922年在位)更成为所罗门王朝的敌人(十一40;十四25)。「投靠主,强似倚赖王子」(诗一百一十八9),所罗门联合了许多外邦势力,却与神疏远了。与外邦人的政治联姻,不但不能坚定所罗门的国度,反而到了他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不效法他父亲大卫诚诚实实地顺服主他的神」(十一4),最终招致了神的审判和国度的衰落(十一11-13)。
- 所罗门与法老的女儿成亲,这是当时国际间建立邦交的办法。那时埃及是一等强国,她的公主绝少外嫁,大卫和所罗门的名声,由此可见一斑。
- 王上 9:16 指出法老将「基色」作为女儿嫁给所罗门王的嫁妆,基色是南北贸易与地中海航运的要冲,对埃及与以色列都相当重要,这个城被所罗门掌握,让后来的圣殿工程可以顺利进行。法老女儿嫁给所罗门,应该在所罗门即位第四年以前,因为所罗门即位第四年就开始建圣殿。
- 【本节】所罗门国位坚定之后(二46),《列王纪》所提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与埃及王法老结亲」(1节);然后才「造完了自己的宫和主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仿佛这一切都是为「法老的女儿」预备的。作者用巧妙的先知笔法,向我们预告了将来这些外邦妃嫔必然会占据所罗门的心,她们所敬拜的别神必然会凌驾在一切之上(十一1-8)。

3:2 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יְהוָֹה 主的名建殿。
- 【邱坛】
- 原文是「高地、高处」,指在山岗上的露天祭坛。基遍的邱坛上「有神的会幕,就是主仆人摩西在旷野所制造的」(代下一3)。
- 《圣经》所记的坛也非全建在山上(看:书二十二10;王上十三32;王下十七29;二十三5)。本处所指的“邱坛,应该是特指随从当地风俗或者根据自己喜好而设立的祭坛。OC/24
- 根据摩西的律法,不允许在野外献祭,祭牲必须带到帐幕(利17:3~5)。主曾经应许要指定一个专门的地方让人们献祭(申12:10,11)。然而,在这一中心地点选定之前,全国的人们是随意选择地方献祭的(士6:25,26;13:16;撒上7:10;13:9;14:35;代上21:26),对于敬拜者来说这似乎是一种没有察觉的罪。禁止在邱坛献祭有几条主要原因:
- 让以色列人远离当地偶像崇拜的恶行。
- 防止人们没有权威任随己意敬拜主,这样一些错误的习惯就会蔓延开来。
- 促进信仰合一。
- 所罗门「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1节)后,作者继续使用先知笔法,提到他「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2节)。「邱坛」本来是迦南人和周围外邦人敬拜偶像的地方,被律法所禁止(民三十三52),所以摩西嘱咐百姓:「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惟独主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申十二13-14)。但经过四百多年,百姓在律法上越来越不严谨,开始效法迦南人「在邱坛献祭」(2节),以为只要邱坛上有会幕就可以了,结果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开始只是敬拜的形式不严谨,很快就连敬拜的实际都没有了。因此,《列王纪》中反复提到「只是邱坛还没有废去」(十五14等),用邱坛是否废去,作为百姓是否遵行神旨意的标志。今天,有些人认为敬拜神有心就行,不必拘泥形式,实际上只是体贴肉体的借口。人是全然败坏的,有了形式,尚且不一定有实际;如果连形式都不肯有,怎么能谈得上实际呢。因此,主耶稣不但强调实际、也很重视形式:「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二十三23)。祂也亲自为我们设立了形式与实际并重的圣餐礼(路二十二14-20;林前十一23-29)。
- 自古以来,在巴勒斯坦一带地方的人,都以山顶为特别合适敬拜神的所在,所以挪亚出了方舟以后,就在亚拉腊山上,筑了一座坛(创八20)。亚伯拉罕到了伯特利时,就在东边的山上筑了一座坛,求告主的名(创十二8)。以色列人战败了亚玛力人时,摩西就在山顶上筑了一座坛,起名叫主尼西,就是主是我旌旗的意思(出十七9-15)。以色列人进了迦南地,在山顶上又都筑有敬拜偶像的邱坛,因此民在摩押的平原,主晓谕摩西说,你们过约但河进入迦南地的时候,就要毁灭那里一切的偶像,拆毁那里一切的邱坛(民卅三52)。摩西也曾晓谕众民,要将所赶出的国民,所事奉神的各地方邱坛,尽都拆毁,打碎偶像,除灭其名,不可在你所看重的各处献燔祭(申十二2,13)。但是众民虽有这样的律法,还有未被拆毁的邱坛,且常在会幕或圣殿以外筑坛(士六24,26,代上廿一26,王上三2,3,十八30)。所罗门王年老的时候,受妃嫔的诱惑去随从别神,在圣城对面山上建筑邱坛献祭,与妃嫔同行(王上十一4-8),招致国家分裂以后,耶罗波安造犊陷民于罪,又在邱坛那里建殿,在坛上献祭烧香(王上十二26-33)。除了以上所述山顶的邱坛以外,也有小邱坛,或立在小城门旁,或立在街右,或立在大路边(王下廿三8,结六3,耶七31)。到了希西家和约西亚作王的时候,乃将邱坛和偶像一起废去,毁坏焚烧了(王下十八4,廿三 4-20)。
3:3 所罗门爱יְהוָֹה 主,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
- 【只是】这个转折词,表明在「所罗门爱主」这件美事上还有一个美中不足,因为他并没有意识到「还在邱坛献祭烧香」所潜伏的属灵危机。但神怜悯百姓,知道亚当后裔都是顽梗的,所以「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一百零三10),而是继续一面施恩、一面管教,让百姓在此后的四百年里饱尝「邱坛」这个破口所带来的恶果。
- 【只是还在邱坛献祭】这不能说明所罗门在这个时期敬拜偶像。这里的记载只说他“爱主”并“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但他没有遵守摩西的指示,即,只能在一个中心圣地献祭。尽管这个教导在士师时代,甚至撒母耳和大卫的时代都被忽视了(第2节),但所罗门的信仰因此不完整,不正规。
3:4 所罗门王上基遍去献祭,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邱坛(注:“极大”或作“出名”),他在那坛上献1,000牺牲作燔祭。
- 【基遍】位于便雅悯支派境内,是利未人的城邑(书二十一17),距离大卫城大约14公里。示罗被毁之后(撒上四),「摩西在旷野所造之主的帐幕和燔祭坛都在基遍的高处」(代上二十一29)。大卫把约柜接到耶路撒冷后,会幕和铜祭坛还留在基遍(代下一3-5)。住在基遍的迦南原住民基遍人曾与以色列人立约,为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书九23),被掳回归重建圣殿的殿役「尼提宁」(拉二43;八20),就是基遍人的后裔。基遍人忠心地事奉神,成为外邦人归向神的美好见证。
- 【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邱坛】所罗门不就近在大卫城的帐幕和约柜那里献祭,偏偏要走三个小时路程,「上基遍去献祭」(4节),是「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邱坛」(4节),吸引他带领全以色列的「千夫长、百夫长、审判官、首领与族长」(代下一2)去举行大场面的献祭。作为「王二代」的所罗门喜欢大场面、大手笔,结果就使百姓「负重轭,做苦工」(十二4),最后导致了南北国的分裂。凡是喜欢搞大场面的敬拜、事奉的人,理由固然是为了荣耀神,实际上很难避免肉体的骄傲和虚荣。所以主耶稣说:「你们祷告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爱站在会堂里和十字路口上祷告,故意叫人看见。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太六5-6)。
- 【那坛】原文是「那祭坛」,指会幕的铜祭坛(代下一5)。
3:5 在基遍,夜间梦中יְהוָֹה 主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
- 【本节】这是神4次向所罗门说话的第一次(三5-14;六11-13;九2-9;十一11-13)。
所罗门的祈祷
3:6 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
- 【本节】所罗门以为是因为自己的父亲「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神面前,神才「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实际上,大卫在神面前满了残缺,神「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并不是因为他配得,而是因着神自己的恩典和计划。所罗门所说的话,表明他还没有认识到人的全然败坏,所以踌躇满志,觉得只要有事奉的能力,就可以为神的国度干一番大事业。
3:7 יְהוָֹה 主我的 神啊,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
- 【我是幼童】原文是「小的小孩」,此时所罗门大约二十岁,已经结婚生子(十四21),「幼童」是比喻自己经验不足。
- 【出入】指处事和执政。
3:8 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
3:9 所以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
- 【智慧】原文是「能听的心」,指「听讼」(11节)、审判案件的智慧,也就是事奉的能力。
- 【判断】原文是「管理、治理、审判」。
- 【7-9节】的原文中,所罗门三次自称「祢仆人」、三次提到「祢的民」,表明此时所罗门还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份是神的仆人,管理的是神的百姓。
神答允祈求
3:10 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
3:11 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
- 【单求智慧可以听讼】原文是「只为自己求能明白、分辨,可以公正地听讼」。所罗门的祈求并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而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审判案件、治理百姓的职责,所以「就蒙主喜悦」(10节)。
3:12 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
- 【赐你聪明智慧】原文是「赐你智慧和明白、分辨的心」。
3:13 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
- 【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神所赐的,比所罗门所求的更多,不但有「明白、分辨的心」,还有「智慧」和「富足、尊荣」(13节)。因为神要借着所罗门的「聪明智慧」和「富足、尊荣」,让我们看到:人若只关心事奉的能力,但却不敬畏、顺服神,最终也会像所罗门一样「不效法他父亲大卫专心顺从主」(十一6),今生暂时的「聪明智慧」和「富足、尊荣」都必灰飞烟灭(十一30-33)。
3:14 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
- 【长寿】神给所罗门「长寿」的应许是有条件的,由于所罗门没有效法大卫顺服神,最终也没能「长寿」,死时大约只有60岁。
3:15 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יְהוָֹה 主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
所罗门智慧的判决
3:16 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 【妓女】律法明确规定:「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申二十三17;利十九29),但现在竟然「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16节)。作者用巧妙的先知笔法,让我们能管窥当时百姓的属灵光景。
3:17 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
3:18 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
3:19 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
3:20 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
3:21 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3:22 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
- 【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这个案件没有证人,很难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处理。因此,各级的审判官都觉得很棘手,所以才呈到所罗门面前(16节)。本来这个案子可以交给大祭司(申十七8-12),用乌陵土明来解决。但从所罗门时代开始,《圣经》中就不再有使用乌陵土明的记载。
3:23 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3:24 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
3:25 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3:26 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3:27 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3:28 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 神的智慧,能以断案。
- 【心里有神的智慧】
- 所罗门「心里有神的智慧」,但却缺少了绝对顺服的心,所以不一定总能行出智慧。他知道与外邦人结亲是神所不喜悦的,也知道属神的人、事、物应该与世界分别,所以说「主约柜所到之处都为圣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宫里」(代下八11);但他仍然「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1节),又容忍「在邱坛献祭烧香」(3节)。正是这两个看似小小的破口,最后越来越大,逐渐使「所罗门行主眼中看为恶的事,不效法他父亲大卫专心顺从主」(十一6),导致国度盛极而衰。我们若没有从神而来的信心,也会和所罗门一样「知易行难」,即使「心里有神的智慧」,也行不出神的真理;我们若有神所赐的信心,就能「信而后行、行而后知」,「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识」(彼后一5)。因此,所罗门最需要的是「敬畏主的灵」(赛十一2),而不是事奉的能力,因为「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 所罗门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神就照着他程度用恩典来带领他,让神的百姓用四百年的时间认识自己、也认识自己真正的需要,然后神才启示祂将赐给国度君王的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主的灵」(赛十一2)。
【思想问题💡】
- 有学者认为所罗门在政治、经济和宗教上的政策都表明皇室的道德和宗教生活有堕落的危机。学者所持的是什么理由?参1~3; 11:4。
- 为什么所罗门所求的蒙神喜悦(10)呢?你在祷告中先求什么事?主耶稣在登山宝训里教导我们当祈求什么?参太6:9~13, 33。
- 那位死了婴孩的母亲(参16~26)犯了那几项罪呢?所犯的罪行是否越来越严重?
- 希腊哲学所强调的是对宇宙的知识,而以色列人所重视的则是处人处事的智慧。你认为所罗门所得的是那一种呢?他判案的智慧是从何而来?参12, 28节。若你自觉缺乏智慧,可否向神求取?参箴9:10; 雅1:5; 3: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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