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9章

约伯承认神的权能

9:1 约伯回答说、
9:2 我真知道是这样.但人在 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
9:3 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9:4 他心里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谁向 神刚硬而得亨通呢。
9:5 他发怒、把山翻倒挪移、山并不知觉.
9:6 他使地震动、离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摇撼。
9:7 他吩咐日头不出来、就不出来、又封闭众星。
9:8 他独自铺张苍天、步行在海浪之上。
9:9 他造北斗、参星、昴星、并南方的密宫。
9:10 他行大事不可测度、行奇事不可胜数。
9:11 他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觉。
9:12 他夺取、谁能阻挡、谁敢问他、你作甚么。
9:13 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气.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
9:14 既是这样、我怎敢回答他、怎敢选择言语与他辩论呢。
9:15 我虽有义、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
9:16 我若呼吁、他应允我、我仍不信他真听我的声音。
9:17 他用暴风折断我、无故的加增我的损伤。
9:18 我就是喘一口气、他都不容、倒使我满心苦恼。
9:19 若论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论审判、他说谁能将我传来呢。
9:20 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
9:21 我本完全.不顾自己.我厌恶我的性命。
9:22 善恶无分、都是一样.所以我说、完全人、和恶人、他都灭绝。
9:23 若忽然遭杀害之祸、他必戏笑无辜的人遇难。
9:24 世界交在恶人手中.蒙蔽世界审判官的脸.若不是他、是谁呢。
9:25 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过去、不见福乐。
9:26 我的日子过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鹰。
9:27 我若说、我要忘记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畅快.
9:28 我因愁苦而惧怕、知道你必不以我为无辜。
9:29 我必被你定为有罪.我何必徒然劳苦呢。
9:30 我若用雪水洗身、用碱洁净我的手.
9:31 你还要扔我在坑里、我的衣服都憎恶我.
9:32 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
9:33 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
9:34 愿他把杖离开我、不使惊惶威吓我.
9:35 我就说话、也不惧怕他.现在我却不是那样。

— 释经 —

内容纲要

【约伯对比勒达指控的含冤自白

  1. 承认神的伟大,不容人对祂的作为置疑(1~13节)
  2. 我虽有义,却无法向神申辩(14~24节)
  3. 自己含冤受苦,却又求告无门(25~35节)

约伯承认神的权能

9:1 约伯回答说:

9:2 “我真知道是这样。

但人在 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

  1. 【成为义】原文是法律用语,又被译为「有理」(申二十五1;王上八32;代下六23),意思是「被判为无罪」(四十8;创三十八26;出二十三7;撒下十五4;赛四十三26)。
  2. 【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指人无法与神争辩,也无法像神一样完全,因此人无法与神作对比。加上人本为罪人,因此人之所以称义,乃是因着神的怜悯和恩典。OC/25
  3. 【我真知道是这样】指约伯接下来的看法。这些话更多的不是针对比勒达(八章),而是继续回应以利法(四-五章)。约伯对以利法的回应其实并没有结束,只是比勒达嫌他说得太多,打断了他(八2),所以现在约伯要继续说。

9:3 若愿意与他争辩,

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1. 【争辩】原文是法律用语,意思是「相争、争讼」。
  2. 【回答】原文也是法律用语,意思是「回应、作证」。
  3. 【1-3节】约伯同意以利法所说的:「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吗?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吗」(四17)。神的公义和圣洁都远远超越了人,所以人与神争讼是毫无智慧的(2-3节)。虽然约伯「完全正直」(一2),相信自己没有犯罪,但也有自知之明,并没有「口中的言语如狂风」(八2)。但约伯坚持自己无罪,并不是否认人的罪性(十三23;十四17),而是不肯迎合某种神学理论,虚伪地编造自己确实不知道的罪名。

9:4 他心里有智慧,且大有能力。

谁向 神刚硬而得亨通呢?

9:5 他发怒,把山翻倒挪移,

山并不知觉。

  1. 【祂发怒,把山翻倒挪移,山并不知觉】比喻受造之物并不能明白造物主在自己身上的奇妙作为。

9:6 他使地震动,离其本位,

地的柱子就摇撼。

  1. 【柱子】拟物法,不是地里有柱子,而是象征式的表现地里的根基摇晃,因此导致地震。OC/25

9:7 他吩咐日头不出来,就不出来;

又封闭众星。

  1. 【封闭众星】原文是「给众星盖印」,可能指使众星不发光。OC/25

9:8 他独自铺张苍天,

步行在海浪之上。

  1. 【步行】原文也被译为「踏」(申三十三29),代表征服。
  2. 【步行在海浪之上】可能形容征服混沌。

9:9 他造北斗、参星、昴星,

并南方的密宫。

  1. 【北斗、参星、昴星】可能指秋天在北方天空的三大明亮星群。「北斗」可能是大熊座的北斗七星,「参星」可能指猎户座,「昴星」可能指昴星团。
  2. 【南方的密宫】原文是「南方的房间」,可能指南方的星座。

9:10 他行大事不可测度,

行奇事不可胜数。

  1. 【本节】以利法一面说「祂行大事不可测度,行奇事不可胜数」(五9),一面自称「这理,我们已经考察,本是如此」(五27),这是自相矛盾的。所以约伯提醒他,有限的人一定是有盲点的,正因为「祂行大事,不可测度」,所以「祂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11节)。

9:11 他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

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觉。

  1. 【本节】以利法自称「有灵从我面前经过,我身上的毫毛直立」(四15),约伯却说:「祂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觉」(11节)。因为神是超越物质的灵,虽然祂「行奇事,不可胜数」(10节),但人却和其它的受造物一样「并不知觉」(5、11节)。

9:12 他夺取,谁能阻挡?

谁敢问他:‘你做什么?’

  1. 【祢做什么】除非神亲自启示,否则人并没有能力测透神的作为,不能明白神做事的原因,更不能质疑神的作为。OC/25
  2. 【5-12节】反驳了以利法和比勒达对真理的观点。我们固然应该借鉴别人的经验、吸取前人的传统,但人都是有限的,经验和传统都不能作为真理的可靠来源。而人的灵异经验、既要「辨别诸灵」(林前十二10),也要辨别真理。面对神无与伦比的智慧与能力(4节),约伯承认有限的人在无限的真理面前是无知的,只能凭信心接受神对苦难以及万事的主权:「祂夺取,谁能阻挡?谁敢问祂:祢做什么」(12节)。

9:13 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气;

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

  1. 【拉哈伯】是古代中东神话中的海怪,用作象征埃及(赛三十7)。OC/25
  2. 【扶助拉哈伯的】指海怪的党羽,连他们都要在神面前低头,人更应当如此(14节)。“拉哈伯“可能和”基路伯“一样,是象征性的代表,用作比喻属灵的道理。OC/25

9:14 既是这样,我怎敢回答他,

怎敢选择言语与他辩论呢?

9:15 我虽有义,也不回答他,

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

  1. 【本节约伯相信自己没有犯罪,所以「在不止息的痛苦中还可踊跃」(六10);但他无法「得与神辩白」(十六21),所以盼望「向那审判我的恳求」(15节)一位中保(33节)。而比勒达说「向全能者恳求」(八5),意思是请求赦罪。这两个「恳求」针锋相对,约伯坚持自己无罪(三十二2-3)。

9:16 我若呼吁,他应允我;

我仍不信他真听我的声音。

  1. 【呼吁】原文与「呼求」(五1)是同一个词。以利法断言:「你且呼求,有谁答应你」(五1),所以约伯回应:「我若呼吁,祂应允我;我仍不信祂真听我的声音」(16节)。
  2. 【应允】原文可作:”回答、回应“。
  3. 【本节】意思是,就算神真的回应约伯的呼求,约伯仍不敢相信神听到他的声音,因为约伯正遭受无故的损伤(17节)。OC/25 

9:17 他用暴风折断我,

无故地加增我的损伤。

  1. 【无故地加增我的损伤】表示约伯并没有胡乱承认自己有罪,用认罪来交换赐福。连神都说约伯受苦,是因为撒但激动神「无故地毁灭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纯正」(二3)。

9:18 我就是喘一口气,他都不容,

倒使我满心苦恼。

  1. 【满心苦恼】约伯若真的认为神不公平,反而不会烦恼了;正如世人若不相信有一位公义的神在管理世界,就应当接受适者生存,不必怨天尤人。

9:19 若论力量,他真有能力;

若论审判,他说谁能将我传来呢?

  1. 【祂说谁能将我传来呢】意思是「谁能将神传到法庭上呢」?指人无法与神争讼(14节)。

9:20 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

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

  1. 【本节】直译:“如果我表明自己为义,我的口就定我有罪;我正直,他却使我弯曲。”

9:21 我本完全,不顾自己,

我厌恶我的性命。

  1. 【本节】直译:“我是无辜(或“完全”)的,我却不认识自己的生命;我厌弃我的生命。”
    • 「我本完全,不认识自己」意思可能是「我并没有犯罪,所以无法理解自己的境遇」。
  2. 【本段】约伯坚持自己无罪,也没有听到任何具体的指控,但又不能「得与神辩白」(十六21),因为无罪并不代表人有资格与神争讼(19节)。所以约伯陷于矛盾的痛苦之中,甚至说「我厌恶我的性命」(21节)。

9:22 善恶无分,都是一样,

所以我说:‘完全人和恶人,他都灭绝。’

  1. 【完全人和恶人,祂都灭绝】并不是指控神不分善恶,而是反驳以利法和比勒达所说的好人坏人、非黑即白两种命运。约伯观察到「完全人和恶人,祂都灭绝」,他承认这一切都出于神,也承认自己并不明白神的心意(10-12节);但既然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反过来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因着这样的信心,虽然约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也没有照着撒但所预言的「当面弃掉」(一11;二5)神,而是宣告:「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二10)。

9:23 若忽然遭杀害之祸,

他必戏笑无辜的人遇难。

  1. 【若忽然遭杀害之祸,他必戏笑无辜的人遇难】
    • 原文直译是「若鞭子忽然杀害,必戏笑无辜人的绝望」,指鞭子在「戏笑无辜的人」。
    • 鞭子是比喻“恶人”,他们有权势,并掌握世界(24节)因为无辜人在世的遇难,就嘲笑他们。OC/25

9:24 世界交在恶人手中,

蒙蔽世界审判官的脸,

若不是他是谁呢?

  1. 【本节】
    • 比勒达宣称:「神岂能偏离公平?全能者岂能偏离公义」(八3);但是,生活经验却告诉我们,这个世界常常是恶人得势、公义缺席。因此,约伯不同意比勒达对「公义」的肤浅看法,认为并不是撒但把「世界交在恶人手中;蒙蔽世界审判官的脸」(24节),而是神自己主动允许世上存在不公不义。这个世界不是善恶二神彼此交战,而是独一真神掌管一切,撒但完全伏在神的权柄之下(一12;二6-7),并没有能力与神抗衡。因此,「若不是祂,是谁呢」,这不是在责怪神善恶不分,而是对神的主权更全面、深刻的认识。虽然约伯还不能明白神的美意(10-12节),但却完全顺服神的管理:「赏赐的是主,收取的也是主。主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一21)。
    • 今天,有的人认为如果有神,祂就不可能允许罪恶和苦难发生,所以推理出没有神。有的人认为神是软弱无力的,所以把罪恶和苦难归咎于魔鬼或与神无关的某种权势,以为这样就可以为神的公义良善辩护;好心的神不但不必被苦难牵连,甚至还需要人帮助祂解决地上的苦难。但是,神并不需要人「为神说不义的话」、「为祂说诡诈的言语」(十三7),反而亲自宣告:「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主」(赛四十五7),责备企图替祂辩护的三位朋友:「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四十二7)。而约伯的话虽然尖锐(22-24节),但却诚实地道出了真相:因为神始终在掌管一切,只要祂愿意,随时都可以压制撒但的作为、阻止任何灾难的发生。

9:25 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

急速过去,不见福乐。

  1. 【25-31节】的哀歌里每一句都充满了「我」,是约伯里面的「我」向神倾诉。痛苦中的约伯对生命的态度是矛盾的:一面是「厌弃性命,不愿永活」(七16),一面又哀叹生命太短(25-26节;七6)。

9:26 我的日子过去如快船,

如急落抓食的鹰。

  1. 【快船】原文是「蒲草船」,是对比勒达「蒲草没有泥岂能发长」(八11)的回应。古埃及人常用蒲草造船,船身轻巧,行驶迅速,但非常脆弱(赛十八2)。
上图:轻巧的蒲草船。

9:27 我若说:‘我要忘记我的哀情,

除去我的愁容,心中畅快。’

9:28 我因愁苦而惧怕,

知道你必不以我为无辜。

9:29 我必被你定为有罪,

我何必徒然劳苦呢?

9:30 我若用雪水洗身,

用碱洁净我的手,

  1. 【雪水】原文可作「肥皂」,可能指一种名为皂草,有洗涤作用的植物。

9:31 你还要扔我在坑里;

我的衣服都憎恶我。

  1. 【28-31节】本段的意思是假如不管人如何悔改洁净自己,最终的结局都是扔在坑里,那人何必突然劳苦呢?约伯此时转为极度的消极,他把他当下的遭遇视为结局,他害怕神的”杖“(34节),又忧愁没有听讼的人(33节)。OC/25
  2. 【我的衣服都憎恶我】古代法庭有此例:被告若判定无罪,可穿上新衣象征清白(参亚33~5)。这里约伯指出自己虽然清白,但神却使他在坑中染污,使他不配穿上干净的衣裳。
  3. 【29-31节这里的意思就是后来以利户说的:「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么好处呢?」?(35:3)。

9:32 他本不像我是人,

使我可以回答他,

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

9:33 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

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

  1. 【听讼的人】原文是「仲裁者」,指帮助双方交涉磋商、平息争端的中保。
  2. 【双方按手】听讼者向诉讼两方按手,表示他们在他的权柄、保护和见证下。
  3. 【本节】
    • 因为神是圣洁的,人是有罪的,在神与人中间需要一位“听讼的人”,能为诉讼双方仲裁和解。约伯切望得到一位既认识神又同情他的人,成为桥梁,恢复他与神间的和谐关系。约伯此愿为本书的一个重要观念,在以后各章中续有发挥(4~5;十三21~22;十六21;二十三3)
    • 约伯自认无罪,却遭遇这种患难,所以他的结论是「神一定要算他是有罪的」,这样他的任何努力都没有用,因为没有谁能够担任神与人之间的仲裁者,神定意的事情也不可能靠宗教仪式来改变。这样的景况,让约伯想要乐观一点,故意看不见自己的苦难都无法达成,因为一个强有力的神定意要攻击自己
    • 约伯那有关神之超越,反映出一种无助感。这使他发出呼喊,要求有一个仲裁者(“听讼的人”),一个既明白神,又明白人,能使双方和谐共处的人。神预备了这样一个人物,祂就是神的儿子,同时具有神和人之特性的耶稣基督(提前二5)

9:34 愿他把杖离开我,

不使惊惶威吓我;

  1. 【杖】是审判、管教、刑罚和忿怒的象征。

9:35 我就说话,也不惧怕他,

现在我却不是那样。

  1. 【本章】约伯在第9章中所表达的核心神学疑惑是:全能公义的神为何容许无辜之人无缘无故地受苦,而人在如此至高的神面前既无法抗辩,又没有公正的中保为自己申冤时,该如何是好?换言之,他困惑于人在神前如何才能称义和讨回公道。这一疑问反映了约伯对神的作为难以理解,并为此深感迷茫与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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